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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2019年10月17日,我厅(福建省工信厅,下同)在门户网站上公告了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以下简称“产能置换方案”),并印发了《关于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批复》(闽工信产业〔2019〕154号)。2019年10月23日以来,我厅收到了广西省相关部门和企业关于对产能置换方案提出异议的材料。为避免钢铁产能重复置换,违规新增产能,决定在事实核实确认前撤销我厅10月17日发布的产能置换方案公告,闽工信产业〔2019〕154号暂停执行。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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