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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贸易商是低吸高抛,然而做为弱市群体的贸易商只有被宰的份,而且没有发言权.现在钢厂定价上的机制对贸易商很不利.(举列如下)
1:上涨时钢厂出的价格比市场高几佰在出,协议只好接受 比如:7月时间出8月价格谁知道8月行情钢厂出那么高凭什么知道市场涨.
2:下跌时钢厂出的价格比市场高(做适当补差过),协议也要接受 比如:8月市场跌了,钢厂出9月价格照高.
3:在市场盘整过程钢厂价格也高于市场,
4:钢厂在11月合同组织不好情况下,他来个订11月货前面做相应补差,这是霸王条款协议只好再次打款,被牵着走.
所以在目前期货和电子盘这两个金融属性比较高的情况下,钢厂是要改变目前定价模式,(日照模式可以参照)
以上是我个人对钢厂定价模式及协议户被动局面的看法,有不对之处请各位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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