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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本钢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在辽宁友谊宾馆共同签订了《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的一个重要合作举措。同时,也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企业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决策部署。
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本钢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就债转股业务开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论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此次本钢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200亿元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是工商银行在东北三省第一家签订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的企业。
当前,本钢集团正处于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振兴发展的关键阶段,实施债转股后,可有效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优化集团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同时,债转股后,本钢集团会把更多的资金投放在创新领域并瞄准国内和世界的前沿领域,重点突破具有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关键技术。在调整产品结构方面,不仅要生产汽车板,还要向更高档次产品领域进军,从而形成好的产品结构和规模。
此外,债转股后,本钢集团可减轻债务负担,发挥自身在资源及国际领先的装备技术等优势,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优化产品布局,拓展发展空间,加快优质产能“走出去”,从而提高企业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从而为辽宁经济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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