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引导主要关注如何让人做事到位,议程设定则重在防止人们做事失误,特别是无意识的失误。例如,群体决策易受激情冲动影响,结果导致众智成盲,借助于议程设定,按照一定的流程办事,或许更有可能规避此类情况的发生。
借助于流程,尽管不一定能够做到锦上添花,也就是让人们更有创意地做事;但却有可能防止人们做坏事,从而确保生存无忧。
从这个角度看,制度设计需要底线思维指导:让人无法干蠢事,更干不了坏事,如此结果,就更易做成事。
议程设计,旨在确保不坏事而能成事,无关疑不疑或信不信人的考量,需以对事物演变规律及人性无意识行为的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为依据。如此设计的决策议程,要求所有的人毫无例外地遵守,直至使其成为个人习惯与组织惯例。
考虑到注意力稀缺,决策议程的设定主要起引导人们关注什么的作用。就如“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媒体不能决定人们如何思考,但却能决定人们思考什么”等说法所揭示的,议程的设定与修订,直接决定了人们有限注意力的指向。
不够紧急的决策问题,永远不会进入组织的待办议程,而没有进入待办议程的问题,就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从长期看,决策议程最需关注的项目,要么涉及如何守底线以降低风险的问题,要么关乎怎么创造价值以增加收益的问题。
由此可见,决策议程设定,不仅要明确任务与目标,以帮助回答或解决“做什么”“做成什么”以及“如何做”的问题;还需弄清决策的风险底线,以确定什么“绝对不能做”的原则,以防止无意中可能出现的个人失误或群体盲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