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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千金一笑 发表于 2006-9-23 21:44
记得萨特的一句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经典啊!(唯心不是它的错)
这句话来自旧版本黑格尔著作翻译者的谬误。
老黑的原话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 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萨特提出的存在主义有三个基本原则:
其一是“存在先于本质”,认为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所谓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觉到的存在”,我不存在,则一切都不存在。所谓“存在先于本质”,即是“自我”先于本质,也就是说,人的“自我”决定自己的本质。
其二是“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认为在这个“主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是冲突、抗争与残酷,充满了丑恶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谬的。而人只是这个荒谬、冷酷处境中的一个痛苦的人,世界给人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闷、失望、悲观消极,人生是痛苦的。穷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
其三是“自由选择”。门进此文的精华。
这是存在主义的精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它认为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如果存在确实先于本质,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萨特认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个人意志作出“自由选择”,这种人就等于丢掉了个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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