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07-2-8
- 最后登录
- 2024-11-25
- 阅读权限
- 80
- 积分
- 56568
- 精华
- 0
- 帖子
- 2297
|
为贯彻国家、省坚决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地条钢”取缔工作全面彻底,伊春市人民政府设立打击取缔“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其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举报范围包括:
1.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
2.利用“地条钢”进行钢铁制品加工的企业;
3.使用“地条钢”及其钢铁制品的企业,使用“地条钢”为建筑材料等行业。
二、奖励办法
(一)经查实的有效举报,给予举报人2000元的奖励。
(二)举报人须实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奖励兑现时须提供个人或单位相关信息,接报部门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三)对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的时间为准;集体举报的奖励集体。
(四)举报人举报时,需提供违法企业的详细地址、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最好能提供现场照片或视频等。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发 改 委 :电话:0458-3878746
邮箱:gykshy@163.com
工 信 委 :电话:0458-3878220
邮箱:448799507@qq.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形成全社会打击取缔“地条钢”的强大合力。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