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朋友相处之道和合伙经营之道的理念大不相同啊。
朋友相交,讲求的是“义”字,相互平等,相互知道,互相理解,相互扶持,不求回报;生意经营,讲求的是规则有序、赏罚有道、分利合理、上下协调。
生意经营,讲规则时,人人均需遵守,无论情谊高低,所以俞敏洪同学即使跪在母亲面前,愧疚无比,也得将母亲请出公司。但有时对亲人这样做,反而比对朋友更容易,毕竟一家人利益更统一,社会认知对于“大义灭亲”也比“大义灭友”更好接受。
生意经营,讲赏罚有道,有业绩、有贡献,方能有利益,否则股权得收回、奖金得减少、工资得降低。于旁人,拿出规则,讲出数据,再辅以人文关怀、激励鼓励也就可以了,但是之于朋友,原本便应是义字当先,不求回报,宁可自己少拿,也应分给朋友,于是这话怕是说不出口了。不求回报,给了,难以服众(自己心里也别扭),不给,好似斤斤计较,对不起多年友情。
生意经营,利益分配需要合理。做生意本就为利而来,大家预期不同,利益分配衡量的是贡献。明明双方贡献是2:8,利益分配偏要5:5,天长日久,少有人心里平衡。当然,如果非要拿管仲和鲍叔牙来举例,那就没办法了,估计想做管仲的人多,愿做鲍叔牙的就没有几个了。
生意经营,权力也要分配。大家虽然可以以短补长,相互合作,但总有人要说了算,权力到最后总得集中。50%对50%的表决权,没有能把生意做的下去的。这样没人做最终决策,没人担最终责任,商量来商量去,不是伤了感情,就是误了商机。
当然,也不是没有朋友共同经营就一定做不好的。关键在于大家都能成功转换身份,互相得对各自的定位服气、对各自的能力认可,有同样的理念梦想,从而可以遵守规则,认同双方的利益分配和权力划分。在这样的基础上,双方比一般生意伙伴,还多些信任和信赖,或许也能做的更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