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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两项针对中国的新贸易指控,其中一项就是称中国对美国钢铁生产商给予不公平待遇。
几乎同时,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司长骆铁军也表示,随着淘汰落后、兼并重组、规范钢铁生产经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并且保持现有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建议钢铁业不再出台新的刺激政策或抑制政策。
前者的具体效应有待观察,但外部需求要想取得有效回升很是困难,一方面全球经济依旧低迷,另一方面,在加息较为踌躇的情况下,人民币升值的步伐将会加快,对出口很是不利。一观8月份我国出口钢材280万吨,环比减少175万吨,就是明证,这种局面短期难以改善。美国的指控对外部需求的影响可能不会很大,但意义深远:倚仗外部需求的模式应该怎样改变?
而后者主要作用于供给面,可以预期粗钢产量下降时大概率事件,政府希望的是降到一定量时维持稳定。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应对需求下降的一种“策略”,在供给不变时,需求下降会直接导致价格下跌,而供给的减少却能遏制这种趋势,当然,这只是但就价格方面而言。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国家,钢厂和贸易商,都有自身的利益所在,价格是关乎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是唯一一面,哪怕是最简单的成本收益分析,也会涉及到销售量与交易成本、储存成本等(包括社会效益等外部性影响,当然主要是政府考虑这些方面)。
当三者面临不同的成本收益考量时,如何协调?经济人与社会人的冲突存在不一致时,怎样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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