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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经周折,汉阳铁厂的炼铁设备,最后是在英国订购的。1890年初薛福成接替刘瑞芬出任驻英、法、意、比四国公使。他于3月9日抵达巴黎,4月22日率领参赞黄遵宪等人至伦敦,23日完成交接手续。1890年5月17日,张之洞发电报给辪福成:“前定炼铁炉机日出百吨,今欲赶办钢轨,日出二百吨,将已定炉机参合添配,应加炉座卷轧机若干,价值连运保费共几何?请详查示覆。” 5月26日,他洋洋得意告诉盛宣怀:“原订两炉日出百吨,拟再添两炉,通年可出六万吨,愈多则愈有利益。”按理张之洞的电报,应该是由他处理的。但据他的日记,5月20日“查旧卷,前任刘大臣代张芗帅……又在谛塞德公司订购炼铁炼钢机器,共价英金八万三千四百九十八磅。”没有收到张之洞5月17日电报的记录。但后来的史料证明,原订设备启运和为扩大规模添购的设备确是由他经手的。
在张之洞一再催促将设备运来之际,辪福成同洪钧一样,两次根据英国厂商的意见告诉他:“钢需铁炼。请示知矿铁之磷质、硫质有无、多少,做炉方免爆裂。” “谛厂又云:铁矿磷质多难炼钢,另觅佳矿尤妥。” 如此尖锐的意见,没有引起张之洞足够的重视,并可能受到洋技师的蒙骗,他的答复是:“大冶铁矿极旺,磷仅万分之八,贺伯生等称加锰铁尽可炼钢。”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实行马丁炉、贝氏炉各购两座的奇特方案!
设备订购后,当时在驻英使馆任参赞的黄遵宪仍不死心,给负责建厂的蔡毅若(锡勇)写信,提出许多有益的建议,包括再一次提出:“应先得铁矿、炭矿,将铁与炭寄到英国,请人明验,然后定式购器,觅地造厂。”“今矿质未知何如,铁路尚悬而无着,必先商榷应造之物”。可是,依然无补费精神!
如此瞎指挥的后果是“炼钢有酸法碱法之别,酸法不能去铁中之磷,惟碱法能之。汉厂贝色麻系酸法,而大冶矿石所炼之铁,含磷过多,以致沪宁铁路公司化炼轨样后,不肯收用。”“汉厂鱼尾板等钢,系马丁碱法炼成,沪宁公司称为上品。”但后者不是主要产品。直到1896年转为官督商办后,问题才逐步得到解决。1899年10月5日,盛宣怀颇为自豪地对慈禧说:“现在铁厂出铁、炼钢。芦汉铁路用的钢轨均系自己所炼,与外国一样好。现造枪炮亦是用自己所炼精钢,比造轨之钢更要加工。” 1901年的史料指出:该厂“虽然在11年前就已经开始,但是开工的时间并不多,甚至接受较小的订货也不多……1896年业务才走上轨道……在目前经理部管理的六年中(指1896至1901年官督商办的汉阳铁厂),该厂已经生产生铁26800吨,熟铁块700吨,钢锭1600吨,铁轨22100吨,熟铁 3700吨。”不过,芦汉铁路(卢沟桥至汉口,即现在的京广线北京至汉口段)所以要用汉阳铁厂的钢轨,完全是督办这条铁路的张之洞利用权力强买强卖,不是正常的交易。为了把烂包袱甩出去,1896年,张之洞上奏皇帝:“此次华商承办铁厂,臣与盛宣怀坚明要约,以芦汉路轨必归鄂厂定造为断。并恳天恩饬下南、北洋大臣、直省各督抚,嗣后凡有官办钢铁料件,一律向鄂厂定购,不得再购外洋之物。”。尽管户部(财政部)对此有所保留,沪宁铁路公司也不买账,张之洞自己管辖下的芦汉铁路是不敢不买这个厂生产的“贝色麻钢轨”的;何况具体承办芦汉铁路的又是盛宣怀!因此,说这样的钢轨“与外国一样好”,实际是哄骗慈禧老佛爷的牛皮。直至1904年汉阳铁厂趁派员赴英购买新设备之机,携带原料、燃料、产品请专家化验,又一次证明大冶铁矿石和萍乡煤均属上乘;唯铁矿石含磷髙,用贝氏炉炼出的产品质素不佳;采纳专家意见,无论新旧设备均“决定废弃贝色麻而改用马丁碱法”,才最终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瞎指挥还表现在炼铁所需焦炭还没有落实就急急忙忙建厂和选址不当上。
最终解决焦炭问题的以安源为中心的萍乡煤矿是在1898年才开工建设的,那时汉阳铁厂已归商办。至于炼铁厂的厂址,尚未开工建设,盛宣怀就给张之洞打电报直截了当指出:矿务学堂的比利时矿师“白乃富云,武昌设厂。是铁石、灰石皆须逆运,恐运费太钜。郭师敦原勘在黄石港近灰石山处,觅定髙基,安置炉机,荆煤下运黄石港与武昌,运费必不相上下。此系二百年远计,似宜从郭不从白。宣凡有所见,必直陈宪台,事后必知宣心无他,宣言皆实。”后来,他又提出:“若就大冶设炉烹炼虽官办稍加糜费,亦足能兴利持久。继闻香帅舍近图远,纵糜帑二百万,铁亦能成,而运远本重,必不能敌洋料,亦如船政之造船不敌洋厂,粤局之铸钱不敌洋钱也。……至(汉阳)大别山厂基已费购地之款……如能以大别山为炮厂,以大冶为铁厂,则无论官办、商办均能百世不移。”可是,这些忠告都没有动摇张之洞将铁厂放在汉阳的决心,正如许多知情者所说,事必躬亲的他要将工厂放在眼皮底下才放心和顺意!
汉阳铁厂的失败另一重要原因是管理染上官办企业痼疾:臃肿腐败。这固然是官办工厂制度必有的孽子,但张之洞的性格缺陷使制度错失更为严重了。
参与其事的钟天纬在私人信函中写道:“特香帅躬亲细务,忽而细心,锱铢必较;忽而大度,浪掷万金;忽而急如星火,立刻责成;忽而置若罔闻,延搁数月。一切用人用款皆躬操其权,总办不能专主,委员更无丝毫之权。用款至百缗以上,即需请示而行,迨请示则又健忘多病,动延数月。” “最奇者,名为蔡毅若观察为总办,而实则香帅自为总办,委员、司事无一人不由宪派,用款至百串即需请示而行。蔡毅若不过充洋务幕府之职。”蔡锡勇(毅若)是张之洞最信任的办“洋务”的官员尚且如此,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钟天纬在另一封信中痛心疾首地说:负责这项工程的叫总局,“规模颇大”,有总办一人,会办两人,还有四位会衔,两位提调,还有两位“只领薪水,并不会衔”;此外,“自文案、收支、翻译、矿务以及大小班差遣及挂名干修月支薪水者共有六十余员,大半尚未谋面,其才具之优劣,并非总办所知”。这样的“衙门”有多气派,我没有看到直接的记录,不过,转为官督商办后陋习尚未革除,看看有关情况,亦可略窥一斑。1913年报载:“汉冶萍虽名为商办公司,其腐败之习气,实较官局尤甚。以前督办到厂一次,全厂必须悬灯结彩,陈设一新,厂员翎顶衣冠,脚靴手本,站班迎迓。酒席赏耗之费,每次至二、三百元之多,居然列入公司账内。督办之下,复设总、会办,月支薪水二百两、一千两,一凡绿呢轿、红伞亲兵、号褂,以及公馆内所需一切器具、伙食、烟酒零用,均由公司支给。公司职员,统计不下一千二百人,大半为盛宣怀之厮养,及其妾之兄弟,纯以营私舞弊为能。”
其实,汉阳铁厂的失败,最主要的原因在没有吸收国内外的教训,政府不应直接投资和指挥建设乃至经营这一类理应由商人办理的企业。
在建厂过程中,盛宣怀在给张之洞的一封信中写道:“泰西各矿,皆归商办,岂诸大国虑少官本哉?良以运造出货之本,固无穷期。非商办不能权交易,不能通有无……诚如荩虑,福建船政若为商局,则商轮亦可修造,何至尽糜公帑!招商局若为官办,则洋行屡次倾轧,恐已受亏中止。此前车之鉴也。” “如是铁路每年不过造二百里,每里约用钢轨三十余吨,每吨价三十两,全买官轨,仅得二十万两。津、沪、闽、宁各制造局,每年用生铁不及五千吨,即使尽买官铁,不及十万两,仍不足养此铁厂,似不特官办为难,即商办亦难广筹销路。昨与傅相(李鸿章)纵论及此,目前若得商人接办……用人、理财照轮船、电报两局之例,出入账目,一年禀报一次。大宪只持护其大纲,不苛责其细务,庶可事简而责专,商人或能乐为其难。”一个决策有重大错误的官办企业要纠正是极其困难的,即使交给商人也难以立即扭转乾坤,但却是唯一出路。
张之洞一生兴办的工厂不少。仅在湖北,“之洞至,兴铁厂、槍砲厰、纺纱、织布、纑丝、制麻、制革各厂。创设官钱局、造币局,行用钞票,铸银圆,以固根本,剂盈虚。”而除了垄断性的为各省代铸小银圆“收其余利,岁百十万”和“创铸当十铜圆,当二铜钱,行用南北各省,至数仟万,余利至千百万”外,“铁厂、纱布丝麻各厂,亦折阅相继。然一易商辦,则赢利巨万。”问题出在制度上。
为甚么不在筹办之初就由私商来办呢?一手经办此事的盛宣怀道出其中内情:当年李鸿章“以炼铁难筹巨款,半途中止……招劝华商出资接办……嗣奉电谕改归官办”,比较清醒的李鸿章,无法抗拒朝廷的旨意。
表面上,张之洞也承认,要办好工厂,终归应该交由商办:“至经久之计,终以招商承领,官督商办为主。非此不能持久,非此不能节省、迅速旺出畅销。前年曾致书台端详言之。”可是,“仰窥帅意事事喜用官派,故不喜闻商办之说。”个人意志成了决定性的因素。1894年6月铁厂点火开炼时,管财政的户部尚书翁同龢已经提出要“招商接办,道员盛宣怀初拟承领。公(张之洞)谓:路舰炮械,非铁不成,正须官方扩充,招商非计。”
又拖了两年,直至走头无路了,才交给盛宣怀去办。当时“英法巨商愿缴款合办者甚众”,这本来是吸纳外国资金和学习现代管理的好机会,张之洞无此胆识,加上不敢信任洋鬼子的民族情绪,宁可交给本国亦官亦商的人物,埋下了无法彻底摆脱官办企业习气而终于破产的祸根。
这些错误决策得逞的制度环境是政治上的宗法专制,笼罩统治阶层的文化气氛仍是迷恋官办,经济上则是国民的经济自由被剥夺,想办企业非得到督抚乃至朝廷批准不行,张之洞的作为无非是主流文化的体现。在劫难逃!这就是中国人为冲破传统文化桎梏而支付的又一笔而非最后一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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