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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为什么要抛弃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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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_1_206956
时间:
2013-11-30 12:36
标题:
【转贴】为什么要抛弃社会养老保险
财新记者 蓝方
近日,关于
养老保险
断保的新闻引发公众关注。
李克强
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经济形势报告中提到,今年有累计3800万人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他分析,这主要是部分中小微企业有困难,或者是部分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15年以上后不再缴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
在业内,这并不是新闻,但确实是近两年来养老保险领域的新问题。与过去农民工退保和私营企业拒绝参保还有所不同,所谓断保,并非彻底退出养老保险,而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参保。例如小型私企一旦给员工缴足15年保费,便想方设法拖欠;自由职业者一直等到临近退休的15年,甚至最后几年才参保或集中补缴。
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关注到这个问题,要求各地人社厅重视并研究,如何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基本养老保险中,并让他们持续的缴费——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体系下,保证缴费的人数和缴费的持续性,是基金安全的重中之重。
不过,无论是断保、退保,还是一开始就不参保,其本质问题都是一个——养老保险的制度吸引力不足。
老百姓要不要参加养老保险,最基本的考虑无非两个:靠不靠谱,划不划算。
在“靠谱”的问题上,我遇到过不少年轻人都有这样的看法,养老是几十年后的事,谁知道那个时候的政策是什么样、养老保险体系还在不在。不过,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尽管问题重重,但毕竟以国家信用做担保。相较于普通商业公司经营的商业养老保险,绝大多数老百姓还是信任政府经办的社会养老保险,认为是其年老后的重要保障。
一方面想要一份养老保障,另一方面又不参加养老保险,最关键的还是在于不划算。
等我们退休后,拿到手的养老金有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个人账户,也就是现在每个月工资收入8%累计形成的资金池。若是60岁退休,每个月我们能从个人账户里拿到的钱数,是多年来积累的总额除以139。
尽管是多缴多得,但缴费年限越长,亏损却越多:姑且不谈个人账户空账的问题,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个人账户是按照一年期的定期存款记入利率——对所有参保人来说,这个低于通膨的利率都是不划算的。不说用这笔长达几十年的存款去做一些长线投资,即便是改存五年期的定期存款,收益也高出现行的记账利率。
我们领取的另一部分养老金,叫做基础养老金,从统筹基金里支出。这一部分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和指数化调整后的个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在统筹部分,收入较高的人群肯定是“吃亏”的。所谓“社会统筹”,本质上也是一种转移支付,高收入群体必然要“补贴”低收入群体。
不过,大多数正规职业群体被强制性要求必须加入社会保险。而收入较高的自由职业者、个体老板,恐怕没有人会主动进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所谓统筹基金的激励机制不足,也正在于此。
基础养老金的最后数额,是用计发基数乘以缴费年限,再乘以1%。每多缴一年,退休后每月的基础养老金不过多拿1%;而多缴一年,对缴费人而言则是实打实地要在当年支出数千元至上万元的保费。如果政策规定了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若非强迫,自然没人会主动多缴。
由此看来,尽管高收入群体参保是绝对的“不划算”,但却因为强制参保而被迫留在了制度中;低收入群体本身投资机会较少,又能从统筹基金中获益,基本养老保险对他们来说相对比较“划算”,为何还要退保、断保或不参保?
原因有二。其一便是他们交不起。如果低收入者是自由职业——打零工、摆地摊,他每个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再乘以20%。这对于很多收入在最低工资线徘徊的低收入群体负担巨大。加之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往往高于他们实际的工资增长,刚开始几年勉强缴费,因为保费上调而不得不断保者大有人在。
如果他们在一些私人小企业打工,每月要缴纳工资收入的8%,企业再为他们缴纳20%。表面上看起来,参保人本人的负担相对较小,而企业的负担却极其沉重。大多地区要求五项保险捆绑缴纳,若再按12%的比例缴足公积金,雇主的社保费用负担将高达42%。很多私人企业之所以拒绝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根本在于规避沉重的社保负担。
第二个原因,是转移接续的操作成本。在2009年前,因为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跨地区转移,每年春节前,南方城市的社保局前都是农民工排队退保,取回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资金。2009年后,人社部出台相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但也正是这两年,青年农民工用工短期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工人在工厂间、城市间流动频繁,转接养老保险的繁琐程序,进一步降低了养老保险对他们的吸引力。
要想让低收入群体进入到能让他们受益的制度中,又要让高收入群体心甘情愿地留下,增强养老保险的制度吸引力,需要“一揽子”的改革。
这包括:首先,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提高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其次,调整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公式,加强激励性,与个人的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充分挂钩,实现真正的多缴多得;再次,从技术上提高养老金的便携性,降低转移接续的操作成本。而最为关键的,则是要降低中国养老保险的高保费。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已有论述,学界也为降低费率的可行性做出诸多论证,包括用国企分红补充基金损失等等。而一旦降低费率,不仅增加制度吸引力,更为建立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化的养老保险留出空间,才能最终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作者:
DHBB
时间:
2013-11-30 14:12
三十年前你们宣传“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我们信了; 二十年前你们改为“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我们依然可以接受, 十年前你们彻底颠覆了过去的承诺,改成了“养老不能靠政府,要求加社保”,我们交钱养老也认了! 现在我们老了,又说养老金不够了,要推迟退休年龄,要我们活到老干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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