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论坛

标题: 出口加工区主要优惠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瘿瓢    时间: 2005-12-30 09:57
标题: 出口加工区主要优惠政策
1.进口免税
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机器、设备、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入区退税
从 中国境内 区外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等,按出口办理退税。

3.进料保税
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全额保税。

4.出口免税
加工复出口的产品免收增值税。

5.出口加工区之间的进出货物免税
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产品、原辅料、机器设备等进出货物免税。

6.外汇管理
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7.配额许可证
货物可以在加工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

8.水、电、气退税
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欢迎光临 钢铁论坛 (//luntan.steelhome.cn/lunt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