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商务会员钢材特钢不锈炉料铁矿废钢煤焦铁合金有色新能源化工水泥财经指数人才会展钢厂海外研究统计数据期货论坛搜索导航短信En
当前位置:钢之家 > 钢铁论坛
   
搜索
显示模式:
查看: 22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对珠海部分地块实施管辖

[复制链接]

12966

主题

12966

回帖

2725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2 09:18: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议案。
  会议认为,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并用于澳门轻轨东线项目建设,有利于更好发挥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加强澳门与内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鉴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一、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国务院根据本决定第二条批复的移交管辖之日起,在本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二、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管辖的陆地和海域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闸广场与马场北大马路交界处北侧、广东省珠海市拱北隧道南侧、澳门特别行政区关闸澳门边检大楼东侧、广东省珠海市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分界线西侧。相关陆地和海域的移交管辖日期以及具体坐标和面积,由国务院确定。在本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变更上述区域的用途。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相关陆地和海域使用权,租赁期限自相关陆地和海域移交管辖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续期。(来源:央视新闻)
※ ※ ※ 本文纯属【少年张三丰】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快速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关于钢之家|联系方式 |服务项目|服务报价|技术服务|在线订购|企业短信|会员注册 | 网站动态|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与建议|在线客服|我要纠错 |==

您希望联系哪位客服?(单击选择)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