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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石计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2030年和2035年,实现废钢消耗量分别达到3亿吨、3.5亿吨和4亿吨。2025年3亿吨的奋斗目标与《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基本一致。
这个分阶段目标是如何制定的?骆铁军指出,“十四五”期间增长约7000万吨、后边两个五年计划各5000万吨,这样设定增长目标其实采取了比较保守的估算。“一方面,基于国际经验,当人均钢材蓄积量超过8吨之后,废钢发生量才开始明显增加。据我们测算,当前我国的人均钢材蓄积量大约为7.5吨,预计废钢发生量实现快速增长大概要在10年后。另一方面,当前世界每年的废钢贸易量大约在1亿吨左右,不算特别大,因而我国的废钢进口量也有限。”骆铁军这样阐述目标制定的原因。
具体到进口量,统计数据表明,自2021年1月1日《再生钢铁原料》标准正式实施后,全年累计进口废钢55.6万吨,虽远高于2020年,但与历史最高年份2009年的1369万吨还有巨大差距。骆铁军认为,究其原因,一是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改装产生的废钢铁,在符合国内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法规标准条件下,准予在境内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不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二是由于我国能进口的符合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多属于高等级的废钢品类,2021年国内外价差多处于倒挂水平,导致相关企业进口动力不足。同时,为防止污染和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打“擦边球”进入国内,我国要求废钢必须在国外加工好方能进口,这样就导致在放开进口首年,废钢进口量并不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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