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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放假安排公布 8天假4天须付三倍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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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2 12:59: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的国庆、中秋放假安排,今年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2日(星期五)、3日(星期六[24.90 0.00%]及中秋节)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3日的星期六公休调至5日(星期一);3日的中秋节调至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9月27日和10月10日上班

本报讯记者陈鹏庭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安排”。今年的国庆长假与中秋节巧遇,上班族也因此有了史无前例的8天假期。不过,节日里,总有一些人要坚持岗位加班。在这从未有过的8天假期里,加班工资怎么算是许多人关心的话题。特别是10月3日,又是国庆三天法定假日之一,又是周六还是中秋节,在这“三碰头”的日子里加班,工钱怎么算?

法定假加班支付三倍工资

根据相关法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10月1日、2日、3日三天,加班费明确无疑地按3倍标准执行。

同时,10月4日、5日、7日、8日四天,属于公休日或者由公休日调整而来,按照法规,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6日加班费按法定假处理

这次8天假期,比较特殊的要属10月6日,这一天的假期由10月3日的中秋节调整而来,那这一天的加班费怎么算呢?由于是第一次遇到法定假重叠的情况(10月3日国庆法定假与中秋法定假重合),社会上因此对6日这天的加班费支付标准产生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10月3日当天是中秋节,虽然中秋节休息时间调至10月6日(星期二),但也只是补充休息了一天,而不能说法定假日也跟着走了,因为中秋节的时间是固定的,就是3日,是没法改变的,因此6日不能按3倍标准支付加班费。第二种观点觉得,既然中秋节(3日)的休息时间调至6日,那6日应当视同为法定假日。

针对上述不同意见,记者向劳动部门进行了解,得到的回复是10月6日视同法定假日。因此,10月1日、2日、3日、6日四天都要支付三倍标准的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怎么算?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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