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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03日01:01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钢铁业重组上演悲剧一幕。7月24日,吉林通钢集团部分职工因不满企业重组而聚集上访,反对河北建龙集团并购通钢集团。建龙集团派驻通钢集团总经理陈国君被职工殴打,当晚不治身亡,这也是陈国君到通钢集团任职的第一天。事件发生后,吉林省国资委紧急宣布终止建龙集团控股通钢集团的方案。
建龙进入通钢可以回溯到四年前,在当时是个大事儿。虽然建龙只是二股东,大股东还是吉林省国资委,但却为中国钢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重组创造了一个典范。
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钢铁行业持续低迷,通钢一再限产,一线工人工资平均不到500元,他们自然担心建龙一旦控股会有更差的待遇,甚至下岗。
而在危机尚未结束的今年3月,通钢本已宣布与建龙实行股权分立,建龙退出通钢。据分析主要原因是经济形势不好,通钢上半年亏损总计约11亿元,“属于国内钢企里亏损很严重的企业”。两个月后,钢材市场形势好转,到了7月,建龙又回来了。在这四个月中,吉林省国资委与众多战略投资者进行了商谈,最终仍把大股东的宝座留给了建龙。增资扩股后建龙持股66%,成为绝对控股股东,其他原有股东持股降至34%。
看上去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并购重组,但发生命案意味着它一定还有比表象更复杂的原因。其实任何一次并购都是利益的重新洗牌,如果有利益相关方在洗牌中感觉受损,他一定会选择抗争,一旦正常的抗争渠道又不那么畅通,愤怒便会转变一种方式喷薄而出。
陈国君显然不该是愤怒的靶子,他只是一个职业经理人,即使在现场有过激的言辞也罪不当死。我相信殴打他的工人在事后也会明白这一点。他们发泄的只是愤怒和不满,陈国君恰巧成了发泄对象,在当时的情景下,无论是陈国君还是赵国君张国君都可能难逃劫难。而工人们真正应该怒颜以对的恰恰是事后给他们带上“不明真相群众”帽子的吉林省国资委。
在这起事件中,吉林省国资委难辞其咎。首先,作为大股东,在重组方的选择和放弃上都不能称得上慎重。虽然他们说用了4个月时间对多个方案反复论证、研究、比较,最终才同意建龙控股,但论证、研究、比较的过程却是非公开的,并没有面对众多投资方公开竞价,最终花落建龙有多少是公司和职工利益的选择已无法衡量。而案发后即宣布建龙永不参加通钢重组也给人匆忙之感。就在宣布这个决定的同时,吉林省国资委仍然说建龙入主是最有利于发展的方案。这就怪了,如果仍然是最优,就不该因一个命案而停止,因为即使是那些打人者也不会希望迎来的是一个更不优的并购。重要的是,没有任何一个最优方案能让百分之百的员工满意,永远有“少数群众”,这一次他们可以以打死总经理抵制并购,下一次呢?
这就是第二个问题,不满意的是不是“少数群众”?就在事发当晚,吉林省国资委的公告中称,建龙永不参与通钢重组是根据广大职工愿望做出的决定。原来,并购并不是广大职工的愿望。这个板子又要打到大股东吉林省国资委头上。在商言商,既然是大股东,就该知道并购者不管是建龙还是建虎都只是商人,它一定会选择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也就是尽量少花钱多甩包袱。这也正是工人担心的。而有责任打消工人疑虑并全力保护工人利益的,不是建龙恰恰该是吉林省国资委,工人包括退休员工待遇都是在选择并购者时要首先考虑的。最终国资委并没有重视“广大职工的愿望”,也让工人这个弱势群体的无奈暴露无疑。在美国三大汽车公司的危机过程中,无论重组还是破产,工会始终扮演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也是谈判中主要的一方。反观通钢重组,工人很难加入到利益的博弈中去,一旦觉得利益损失过大,他们难免会爆发不满。只是殴人致死还要担上刑责,实在是最愚蠢也最悲情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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