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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哥,现在是诚信危机时代,而国家统计局居然也把修正当家常便饭....没办法。
偶贴出来,不过还是不给别人看,嘿嘿....
为这一事项,我曾当面向钢协负责统计的有关人员请教,得到的解释如下。
1、企业数量口径改变
比方说螺纹钢的产量,上个月统计了138家企业的产量,而本月有139家,其中一家是“突然冒出来”的。统计局当然会追溯到其投产的那一个月份。因此在本月统计中的“本月止累计”数据,是包含了这一家企业的数据的,而上个月的“本月止累计”是没有包含的,因此“本月产量”栏的数据,是“本月的138家企业产量”加上“新增企业产量”,而不是本月的“本月止累计”减去上个月的“本月止累计”的数据。
2、因填报人员的专业素质问题
一些企业(特别是没有培训过的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目前仍然把螺纹钢上报成“小型材”,而不是“钢筋”。统计局只能发现一个纠正一个,造成目前每个月钢筋统计中的“去年同期”、“去年同期累计”和去年当月的“本月产量”、“本月止累计”都不一样。
2004年当年快报数据钢筋产量是4700万吨,而去年底发行的2004年年报钢筋数据是5800万吨。相差如此之大,并非“快报”误差造成的。
还有一种现象是多产少报、不开票的不报等等,这虽然在某一类型企业是普遍现象,但这并非引起统计数据改变的原因。
结论:长材类产品产量究竟同比增长了多少,要看当月的“同比增长”,而不能把“今年累加”再和“去年同期累加”相比,看看增加了多少,增幅是多少。因为两个“累加”的口径(企业数量、专业技能等等)不一样。板材类产品(除了热轧带钢、冷轧带钢、镀锌板、彩涂板等)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生产,在产量统计方面不会造假,也没有必要造假,数据比较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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