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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封神老沙 发表于 2009-3-10 21:14 ![]()
全国人大代表陈万志表示,把国有产权通过“公民权益基金”股份的形式分给13亿公民,这样,让13亿公民都能通过基金股份参与国有企业的分红,并直接享受到国有资产的升值。
今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时,厉委员明确表示反对,“俄罗斯就是经验教训”。
可厉以宁这老鬼反对啊,难道就只有直接分某个企业这一种办法吗?呵呵,介nm个大傻八,你已经落后了。看看他内心一直隐含的怕民富、视民众为国家奴隶的“学术水平”有多么幼稚可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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