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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xiaoguang 发表于 2013-3-24 22:06
合作双方的利益之争,不必以"对&错"来考量和评判,而是都要有妥协让步之精神,最终回归到共同遵守“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之原则~~ 大师和吴总,分别站在各自的角度看问题,分析的都很透彻,钢之家论坛,有你们这些挑大梁的在,我们的万幸啊.
实际,我们换个角度思维,钢厂为什么会出那些霸王条款?为什么不平等?为什么小钢厂不断上马,国家越管,上的越凶?.......等等.个人认为
1;大家还是顺延着以前那种供不应求,产品匮乏时代的习惯做事,做销售.
2;钢厂有今天,绝对经销商惯出来的.引用某钢厂某领导的话:"你不做,反正有人做","中国人多的是,做钢铁的数量绝对超过卖菜的""不做代理了,我谢谢您,晚上去哦请您吃饭".......但是,我们就没有想下?经销商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赞成,大师的说法,以后代理会越来越少了. ,个人观点,别砸砖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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