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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国务院整治产能比抑制投资更强硬!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guang    时间: 2005-12-28 21:47
标题: 【讨论】国务院整治产能比抑制投资更强硬!
  国务院于日前颁布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同日发改委配套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在继续强调宏调政策持续性的同时,《规定》的出台将成为后续长期指导国内行业、经济发展的具体指导措施。按照《规定》要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是:一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二是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以振兴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四是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五是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结构;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电力、石化、建筑、煤炭、建材、造纸等行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对消耗高、污染重、危及安全生产、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淘汰制度,依法关闭破坏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调整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规模,降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比重。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约性能好的各类消费品,形成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为重点,强化对水资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的生态保护;
七是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八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
  同时国务院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其中,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按照以下原则确定鼓励类产业指导目录:
  (一)国内具备研究开发、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提高短缺商品的供给能力,有利于开拓国内外市场;(三)有较高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竞争力;(四)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有利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能源效率,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五)有利于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能源、矿产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等优势;(六)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按照以下原则确定限制类产业指导目录:
  (一)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工艺技术落后,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二)不利于安全生产;(三)不利于资源和能源节约;(四)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的恢复;(五)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生产能力明显过剩;(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定》所指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淘汰类产业指导目录:
  (一)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二)严重污染环境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三)产品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的最低标准;(四)严重浪费资源、能源;(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应按照信贷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财政部发布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所列商品外,继续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国家出台不予免税的投资项目目录等新规定后,按新规定执行。对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在淘汰期限内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可提高供电价格。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对不按期淘汰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并采取妥善措施安置企业人员、保全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等;其产品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对违反规定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根据以上内容,加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八部委将联合发布《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面对当前国内钢市的持续低迷,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公布到底将会对国内钢市产生哪些影响,欢迎业内同仁参与讨论!

  
作者: 大唐教授    时间: 2005-12-29 09:05
看看谁比谁硬!
作者: 阿杜    时间: 2005-12-29 09:07
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

金融机构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
淘汰期限内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提高电价格。
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对不按期淘汰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据国家有关律法规责令其产或予以闭,并采取妥善措施安置企业人员保全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等;
其产品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吊销其排污许可证
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止供

对违反规定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作者: 诚信为本    时间: 2005-12-29 09:52
政策、制度有了,就看执行的力度如何了!
作者: xiaoguang    时间: 2005-12-29 10:31
引用:
诚信为本 发表于 2005-12-29 09:52
政策、制度有了,就看执行的力度如何了!

既然有了,就会有力度!

物极必反,否极泰来--我想对钢材市场会同样适用的!
作者: 大唐教授    时间: 2005-12-29 10:49
先看看热轧硅钢明年如何
作者: xiaoguang    时间: 2005-12-29 11:20
引用:
大唐教授 发表于 2005-12-29 10:49
先看看热轧硅钢明年如何

问题还是以冷代热能不能满足。。。。。。
作者: 多雨的日子    时间: 2005-12-29 13:28
真狠啊,支持..................
作者: 诚信为本    时间: 2005-12-29 14:51
标题: 关键是落实到执行的力度!
引用:
xiaoguang 发表于 2005-12-29 10:31
既然有了,就会有力度!

物极必反,否极泰来--我想对钢材市场会同样适用的!
某个地区抓几个典型淘汰掉,也叫执行了,比“严格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的”,其力度不能等同吧?!

我记得,中国有句专用俗语:三令五申!(在汉字输入法中已成词组了)

^_^     ^_^
作者: xiaoguang    时间: 2005-12-29 14:57
引用:
诚信为本 发表于 2005-12-29 14:51
某个地区抓几个典型淘汰掉,也叫执行了,比“严格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的”,其力度不能等同吧?!

我记得,中国有句专用俗语:三令五申!(在汉字输入法中已成词组了)

^_^     ^_^


市场就是市场,最终还是市场说了算!--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
作者: 诚信为本    时间: 2005-12-29 16:51
这,我同意!
作者: 柳树    时间: 2005-12-29 22:00

作者: qinger    时间: 2005-12-30 11:36
会有怎样的效果,目前真的是很难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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