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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四季度稳经济有关决策部署,支持部分重点行业增产增效,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原油加工企业扩大生产。支持原油加工龙头企业抢抓需求旺季扩大生产,在确保安全生产情况下,提高原油加工量,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汽油、柴油等主要产品保障供应。常态化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行动,强化部门联动,加大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油品行为惩处力度,严防非法油品流入我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成品油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钢铁、铜、水泥等困难行业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钢铁、铜、水泥企业增加排产、提高产能利用率,对全区产值前500家工业企业名单中的钢铁、铜、水泥企业,四季度产值环比三季度增长10%—20%(不含20%,下同)的,按不超过四季度产值环比增量的0.5%给予增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四季度产值环比三季度增长20%以上(含20%,下同)的,按不超过四季度产值环比增量的1%给予增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四季度产值环比三季度增长低于10%但比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的,按不超过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增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以上奖励金额总和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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