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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实施分类管理。
各地认真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照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提升能效水平,力争达到标杆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置换”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较大的新兴产业要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加快改造升级存量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
(四)稳妥推进改造升级。
推动重点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的要求,各地分别制定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和企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确保政策稳妥有序实施。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改造过程中,在落实产能置换等要求前提下,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五)加强技术攻关应用。
系统梳理重点行业改造提升的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充分利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的创新资源,推动绿色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借助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利时机,加快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重点行业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六)强化支撑体系建设。
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准入、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政策的衔接,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鼓励不同行业和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改造阶段性评估,对照重点行业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开展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宣贯和推广应用工作。顺应行业技术装备发展趋势,研究建立动态提高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机制。建立健全重点行业能效和碳排放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完善企业能效和碳排放核算、计量、报告、核查和评价机制。
(七)加强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
鼓励重点行业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实现节能降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加快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各地要统筹好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对于在国家枢纽节点之外新建的数据中心,地方政府不得给予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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