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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阿奇霉素 发表于 2006-10-24 12:09
wto成员国(地区)之间,无论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地位,都可以向对方(或“被对方”)实施反补贴、反倾销和其它贸易制裁手段。
这是在中国青年报看的,比较关心,所以记下来了,与阿霉同学一齐学习。
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
中国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弊大于利
“如果中国马上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显然是弊大于利。”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今天在此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年,中国加入wto的谈判桌上,就是戴着中国丝巾的巴尔舍夫斯基与龙永图代表美中两国签署了协议。
巴尔舍夫斯基的回答大大出乎很多在场记者的意料。记者们本来希望她能对中国如何尽早争取到这一“地位”提出好的建议。
巴尔舍夫斯基是在出席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第37届国际大会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事实上,在今天的午餐会上,巴尔舍夫斯基已经让来自各国的参会代表们惊讶过一次了。
“在你们想得到某种东西之前,千万得小心。”她说。她这句话的意思是,建议中国在希望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之前,好好考虑一下,获得这个地位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
“如果马上就获得这一地位,将使中国同时陷入欧美的反倾销控诉和反补贴控诉的双重威胁中。本来你们只需要面对其中的一个。”巴尔舍夫斯基说。
巴尔舍夫斯基以美国的“反补贴法案”为例解释说,根据有关法案,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但可以适用于市场经济导向的行业。也就是说,作为贸易救济手段之一的反补贴调查,对目前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中国并不适用。这对美国来说就意味着,针对中国可以合理使用的贸易救济手段就只剩下了反倾销调查一种。
一旦中国被认可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就不仅要面对欧美的反倾销法案,同时还要应对反补贴法案。
“中国被认为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它的行业可能会在反倾销应诉时受到更为苛刻的待遇,是不利的一面。但较之被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后在反补贴上遭到的损失,仍然是后者为大。”巴尔舍夫斯基说。
巴尔舍夫斯基认为,这种法律后果(反倾销与反补贴相互累加)对中国的影响将非常大,而且影响范围广泛。这实际意味着,中国任何享受了政府补贴的行业和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出口时将首先面对这个问题。
在对反补贴调查进行应诉时,必须把那些补贴的价值算出来。“但由于中国现在很多领域尚有行政控制因素,所以,无法确切地算出来这个补贴的价值到底是多少。”巴尔舍夫斯基进一步指出,在中国,很多国有企业都享受到政府给予的特别待遇,比如用水、用电、土地租金、税收等。“中国非常希望自己的发展和市场能被国际社会认可,可以理解。但具体到‘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这个问题时,我仍然认为,中国应该从务实的角度仔细考虑一下其中的利弊关系。”巴尔舍夫斯基说。
此前,国内媒体报道了前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的观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别国承认”,引发了学界的一场广泛争论。“我同意龙永图的观点。”巴尔舍夫斯基鲜明地表示了对当年谈判桌上“老对手”的支持。
“我不同意巴尔舍夫斯基的观点。”今天,获知巴氏的观点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所长李晓西教授对本报记者说。李晓西被认为是中国政府争取“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积极的民间推动者之一。
李晓西认为,这并不是简单的利弊计算问题,而是有关中国在国际贸易中能否得到公平对待的问题。他举例,彩电业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居然被美国判定为非市场经济行业,导致在反倾销诉讼中屡屡败诉。“如果因为害怕反补贴控诉而放弃了争取,是否有违wto要求推行公平贸易这一最基本原则和精神?”李晓西反问道。
李晓西认为,欧美近期给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惟一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是,国内有些人会因此产生一种误解,认为我们已经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了,不需要继续完善和推动改革了。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则支持巴尔舍夫斯基和龙永图的观点,并同意巴氏的利弊比较。作为研究wto的专家,张汉林曾在中国政府的入世谈判中提供了大量的民间支持。
张汉林说,在入世协议里根本就不存在所谓“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这个名词。事实上,由于各国实行不同的货币政策和经济政策,世界上根本找不出一个完全统一的“市场经济国家”标准。
“市场经济国家”这个概念仅仅在企业遭到他国反倾销时适用。张汉林认为,这个问题应该被谨慎地局限在反倾销中,而不应该放大到整个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层面对待。
数据显示,即便是被欧美视为市场经济国家的日本、韩国、印尼、俄罗斯等国家,其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控诉时的胜诉率也不超过40%。“最重要的是,我们努力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反而可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损失。”张汉林强调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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