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商务会员钢材特钢不锈炉料铁矿废钢煤焦铁合金有色新能源化工水泥财经指数人才会展钢厂海外研究统计数据期货论坛搜索导航短信En
当前位置:钢之家 > 钢铁论坛
   
搜索
显示模式:
查看: 8202|回复: 4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与阿霉没有完成的讨论——顺祝门板采访成功

[复制链接]

70

主题

1002

回帖

158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28
发表于 2006-10-12 14:19:2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阿杜 发表于 2006-10-12 13:05
1、最低点在2002年1月中旬
2、美国实施201条款不是临时决定的,从酝酿到出台也有小半年的时间
3、中国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的理由是美国、欧盟对钢材实施保障措施后,世界的过剩钢材将向中国涌来。

如果让我们回顾一下历史吧:

1、关于时间:2001年6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决定立案对钢铁产品进口进行调查后,中国政府即发表声明,表示中国政府对此严重关切,并将全力维护中国钢铁行业的正当权益并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2002年3月5日,布什总统宣布,对某些种类的进口钢铁征收30%的关税(对其他种类钢铁征收的关税稍低)。这一保护性措施主要针对的目标是欧洲、日本、韩国、台湾和中国大陆。30%的关税从本周开始生效,2003年将降至24%,2004年降至18%。

2、当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钢铁产品是多少,再想一想现在中国的出口量,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能猜测2007年(仅是猜测),201条款或是什么相关条款再次出台。

3、如果仅是以经济来分析这种出现的可能性,是远远不够的,更多还要从政治的可能性出发。
※ ※ ※ 本文纯属【tanycom】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86

主题

4568

回帖

59338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32
发表于 2006-10-12 14:34:1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如果让我们回顾一下历史吧:

1、关于时间:2001年6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决定立案对钢铁产品进口进行调查后,中国政府即发表声明,表示中国政府对此严重关切,并将全力维护中国钢铁行业的正当权益并密切...

1、所以,我同意2001年供大于求,不同意2002年供大于求,不同意保障措施造成了严重的供大于求。

2、以目前美国钢铁企业的盈利水平,201条款是动不了的。
  201条款出自美国1974年的贸易法案,是美国根据关贸总协定的“免除条款”,又称“逃避条款”制定的一项国内法规。它和反倾销措施有相同之处,都是美国为保护国内工业而采取的措施。一旦美国企业、某一行业工会或协会认为,由于进口新产品冲击,造成该行业破产增多、失业率大幅升高,就可以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展开调查。美国总统、贸易代表办公室和国会相关委员会也可以根据美企业的请求,要求展开此项调查。如果调查确认"严重损害"成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会提出建议,要求对进口产品采取配额、提高关税等措施,以保护美国企业的利益。是否执行这些措施的决定权掌握在美国总统手中。美国总统须在60天内做出最后决定。
  但是,201条款又不同于一般的反倾销法规,它具有任意性。所谓的调查也不需要证明进口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是否符合相关贸易法规,也不按各国进口数量的不同加以区别,只要认定美国企业受到的"严重损害"是因为某种进口产品直接造成,就可以确定实施“惩罚”措施。
引用:
tanycom 发表于 2006-10-12 14:19
应该这样说:
是国际钢材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导致出台了201条款,当然这里面有政治的因素。但是当年的情况与现在相同吗?看看今天我们的进口量是多少,净进口量又是多少,我们的进口商会去“一时间,集中进口、争抢配额、补充库存”吗?

如果2007年这种情况再次出现,中国还有多少牌可以打!!!!!

今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钢材出口国。
如果再次出现201类似的保障措施,美国先来,其他国家跟进,那么谁来保障他们的钢材需求,我们将面对一轮世界各国对我们的集中采购。
※ ※ ※ 本文纯属【阿杜】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0

主题

1002

回帖

158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35
发表于 2006-10-12 14:49:0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阿杜 发表于 2006-10-12 14:34
1、所以,我同意2001年供大于求,不同意2002年供大于求,不同意保障措施造成了严重的供大于求。

2、以目前美国钢铁企业的盈利水平,201条款是动不了的。
  201条款出自美国1974年的贸易法案,是美国根据关贸总协...


是了,是了,这里一定要看前因后果。
简单的一句“以目前美国钢铁企业的盈利水平,201条款是动不了的”的结论是太武断了。

让我们看一看当年的报道:

在经济回声报的报道中,重点报道了法国政府对此事件的态度,还分析了美国国内的支持者和批评者。报道指出,布什这一政策的受益者将主要是80万钢铁工人(20万在岗,60万退休),其中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就有30万人。记得去年美国总统大选的人们应该还记得最后在佛州清点票数的紧张情形,布什那次当选实在是如履薄冰。为了在今年底的国会选举中,改变佛州在上次总统选举中民主党的戈尔总票数微弱领先的局面,布什的这一政策可以说是一石二鸟。可为佐证的是,最大的美国钢铁劳动者协会已发表声明,祝贺布什作出了有历史意义的一个决定。在劳工者中占传统优势的民主党人也承认布什“得了一分”,国会的民主党领袖甚至称,应该把关税提高到40%,才可以有效阻止外国钢铁产品。布什所在的共和党则有人对此政策持批评态度,认为将损害其它产业的利益,尤其是需消费钢铁的中小企业主的利益。布什政府则为其政策辩护,称“美国是最主张自由贸易的,只是自由贸易应该符合有关法律,美国的钢铁业已受到了严重损害,需要时间进行结构调整”云云。针对欧盟的指责,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则反唇相讥:“在钢铁行业,欧盟自己的手并不干净,要记得欧洲联盟是从欧洲煤钢联营才开始建立的(意指欧洲在煤钢方面最早进行排他性的贸易保护)”。


当时中国面对美国的201条款,是如何的委屈!
当年的中国钢铁产品的少量对美出口更是难道就可以对美国钢铁企业构成损害或损害威胁??

以现在中国的出口量,真的是想动你就动你!

美国大选是什么时候??2008年??
※ ※ ※ 本文纯属【tanycom】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86

主题

4568

回帖

59338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37
发表于 2006-10-12 15:30:2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tanycom 发表于 2006-10-12 14:49
是了,是了,这里一定要看前因后果。
简单的一句“以目前美国钢铁企业的盈利水平,201条款是动不了的”的结论是太武断了。

让我们看一看当年的报道:

在经济回声报的报道中,重点报道了法国政府对此事件的态度...

同意您政治决定经济的观点!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最多可以连任两届。2005年1月21日,布什宣誓就任美国第44任总统,2008年卸任,告别他两届的总统生涯。布什已经没有选战的压力了。
  2008年是美国总统选举年,两位新秀将角逐总统宝座。

再理一下201条款的程序:
  1、某一行业工会、协会或美国总统、贸易代表办公室和国会相关委员会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
  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由于进口新产品冲击,造成该行业破产增多、失业率大幅升高
  3、调查确认"严重损害"成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建议上报美国总统。
  4、60天内,美国总统决定是否动用201条款。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是讲证据的,推荐:
美国终止对中、德、土进口线材的反倾销调查
※ ※ ※ 本文纯属【阿杜】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0

主题

1002

回帖

158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39
发表于 2006-10-12 17:24:05 |只看该作者
美国是否会动用201条款还是未知数,但是中国还有一个更为被动的地方就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
组织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6条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被迫做出的有违wto公平原则的协定,该条款适用的时间为我国加入wto时至2013年12月10日。

第一条:
1.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此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包括受影响的成员是否应根据《保障措施协定》采取措施。任何此种请求应立即通知保障措施委员会。————只针对中国的岐视条款

第四条:
4.市场扰乱应在下列情况下存在:一项产品的进口快速增长,无论是绝对增长还是相对增长,从而构成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认定是否存在市场扰乱时,受影响的wto成员应考虑客观因素,包括进口量、进口产品对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价格的影响以及此类进口产品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的影响。——这一条也太随便了,拿来就可以用了。

第七条:
在迟延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受影响的wto成员可根据一项有关进口产品已经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的初步认定,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在此种情况下,应在采取措施后立即向保障措施委员会作出有关所采取措施的通知,并提出进行双边磋商的请求。临时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200天,在此期间,应符合第1款、第2款和第5款的有关要求。任何临时措施的期限均应计入第6款下规定的期限。——这一条使用起来便于操作,成本低,见效快。


中国钢铁业的快速增长已引起了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重点关注,这些国家会利用很多手段及相关条款对我国钢铁产业发展设置障碍,这是不容置疑的,时间在什么时候,个人看法在2007年,有待时间验证,当然,这是xiaoguang不同意的。
※ ※ ※ 本文纯属【tanycom】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41

主题

16472

回帖

47510

积分

管理员

相识是缘

Rank: 9Rank: 9Rank: 9

40
发表于 2006-10-12 18:10:19 |只看该作者
抱歉,此内容只有以下用户组的用户可以浏览:钢之家会员组
(注:如果你尚未注册,请先 注册 钢之家钢铁论坛,注册成功后,您可以通过 设置>>个人资料 的“基本资料”栏中输入您在钢之家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来加入钢之家会员组。)
※ ※ ※ 本文纯属【xiaoguang】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0

主题

1538

回帖

2061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41
发表于 2006-10-24 08:39:09 |只看该作者
美助理贸易代表夏尊恩和商务部副部长莱文10月19-20日访华。访华期间,他们与中国政府官员就双边和多边贸易问题进行了磋商,内容涉及中美钢铁对话,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达成协议执行议题及wto有关问题等。
在中美钢铁对话中,美方要求中国政府放弃对钢铁产业的补贴并削减钢铁产量。美方还提出可能就中国政府的补贴问题诉诸wto。美方认为,中国一些补贴明显违反了中国的入世承诺,但中方认为这些补贴不属于禁止性补贴而一直拒绝美方的要求。
※ ※ ※ 本文纯属【白桦】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0

主题

1002

回帖

158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42
发表于 2006-10-24 09:03:3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白桦 发表于 2006-10-24 08:39
美助理贸易代表夏尊恩和商务部副部长莱文10月19-20日访华。访华期间,他们与中国政府官员就双边和多边贸易问题进行了磋商,内容涉及中美钢铁对话,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达成协议执行议题及wto有关问题等。
在中美...


中国目前是“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就是说:我还不是“市场经济”,你老美只能对跟我协商补贴的事,你不能用反补贴手段。
※ ※ ※ 本文纯属【tanycom】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2

主题

3827

回帖

1238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43
发表于 2006-10-24 12:09:19 |只看该作者
wto成员国(地区)之间,无论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地位,都可以向对方(或“被对方”)实施反补贴、反倾销和其它贸易制裁手段。
※ ※ ※ 本文纯属【阿奇霉素】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0

主题

1002

回帖

158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44
发表于 2006-10-24 13:20: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阿奇霉素 发表于 2006-10-24 12:09
wto成员国(地区)之间,无论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地位,都可以向对方(或“被对方”)实施反补贴、反倾销和其它贸易制裁手段。

这是在中国青年报看的,比较关心,所以记下来了,与阿霉同学一齐学习。


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

中国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弊大于利


  “如果中国马上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显然是弊大于利。”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今天在此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年,中国加入wto的谈判桌上,就是戴着中国丝巾的巴尔舍夫斯基与龙永图代表美中两国签署了协议。

  巴尔舍夫斯基的回答大大出乎很多在场记者的意料。记者们本来希望她能对中国如何尽早争取到这一“地位”提出好的建议。

  巴尔舍夫斯基是在出席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第37届国际大会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事实上,在今天的午餐会上,巴尔舍夫斯基已经让来自各国的参会代表们惊讶过一次了。

  “在你们想得到某种东西之前,千万得小心。”她说。她这句话的意思是,建议中国在希望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之前,好好考虑一下,获得这个地位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

  “如果马上就获得这一地位,将使中国同时陷入欧美的反倾销控诉和反补贴控诉的双重威胁中。本来你们只需要面对其中的一个。”巴尔舍夫斯基说。

  巴尔舍夫斯基以美国的“反补贴法案”为例解释说,根据有关法案,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但可以适用于市场经济导向的行业。也就是说,作为贸易救济手段之一的反补贴调查,对目前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中国并不适用。这对美国来说就意味着,针对中国可以合理使用的贸易救济手段就只剩下了反倾销调查一种。

  一旦中国被认可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就不仅要面对欧美的反倾销法案,同时还要应对反补贴法案。

  “中国被认为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它的行业可能会在反倾销应诉时受到更为苛刻的待遇,是不利的一面。但较之被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后在反补贴上遭到的损失,仍然是后者为大。”巴尔舍夫斯基说。

  巴尔舍夫斯基认为,这种法律后果(反倾销与反补贴相互累加)对中国的影响将非常大,而且影响范围广泛。这实际意味着,中国任何享受了政府补贴的行业和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出口时将首先面对这个问题。

  在对反补贴调查进行应诉时,必须把那些补贴的价值算出来。“但由于中国现在很多领域尚有行政控制因素,所以,无法确切地算出来这个补贴的价值到底是多少。”巴尔舍夫斯基进一步指出,在中国,很多国有企业都享受到政府给予的特别待遇,比如用水、用电、土地租金、税收等。“中国非常希望自己的发展和市场能被国际社会认可,可以理解。但具体到‘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这个问题时,我仍然认为,中国应该从务实的角度仔细考虑一下其中的利弊关系。”巴尔舍夫斯基说。

  此前,国内媒体报道了前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的观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别国承认”,引发了学界的一场广泛争论。“我同意龙永图的观点。”巴尔舍夫斯基鲜明地表示了对当年谈判桌上“老对手”的支持。

  “我不同意巴尔舍夫斯基的观点。”今天,获知巴氏的观点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所长李晓西教授对本报记者说。李晓西被认为是中国政府争取“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积极的民间推动者之一。

  李晓西认为,这并不是简单的利弊计算问题,而是有关中国在国际贸易中能否得到公平对待的问题。他举例,彩电业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居然被美国判定为非市场经济行业,导致在反倾销诉讼中屡屡败诉。“如果因为害怕反补贴控诉而放弃了争取,是否有违wto要求推行公平贸易这一最基本原则和精神?”李晓西反问道。

  李晓西认为,欧美近期给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惟一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是,国内有些人会因此产生一种误解,认为我们已经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了,不需要继续完善和推动改革了。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则支持巴尔舍夫斯基和龙永图的观点,并同意巴氏的利弊比较。作为研究wto的专家,张汉林曾在中国政府的入世谈判中提供了大量的民间支持。

  张汉林说,在入世协议里根本就不存在所谓“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这个名词。事实上,由于各国实行不同的货币政策和经济政策,世界上根本找不出一个完全统一的“市场经济国家”标准。

  “市场经济国家”这个概念仅仅在企业遭到他国反倾销时适用。张汉林认为,这个问题应该被谨慎地局限在反倾销中,而不应该放大到整个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层面对待。

  数据显示,即便是被欧美视为市场经济国家的日本、韩国、印尼、俄罗斯等国家,其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控诉时的胜诉率也不超过40%。“最重要的是,我们努力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反而可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损失。”张汉林强调说。
※ ※ ※ 本文纯属【tanycom】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关于钢之家|联系方式 |服务项目|服务报价|技术服务|在线订购|企业短信|会员注册 | 网站动态|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与建议|在线客服|我要纠错 |==

您希望联系哪位客服?(单击选择)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