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04-10-21
- 最后登录
- 2020-6-21
- 阅读权限
- 80
- 积分
- 12386
- 精华
- 0
- 帖子
- 3827
|
第一、国资委领导不是钢铁企业领导的任命人(除了极少数国资委直属企业外)。绝大多数国有钢铁企业领导实际上是对所在地的省市政府负责;
第二、全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省市政府是可以不要企业所得税的(利润的15~33%),也就是说允许企业盈亏持平。
第三、无论企业亏不亏,增值税必须老老实实的按照17%上交。也就是说,只要产量高,销售收入就多,增值税上缴的就多。至于增值税如何分配(国家拿多少比例,地方拿多少),偶也8清楚。有些开发区可以提成4个百分点,有些企业在开发区设立一个“转账公司”,就能享有“三减两免”(从盈利的第一年开始计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交各项税负,包括增值税的那4个百分点,以及全部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到第五年减按一半或者四分之一收取,各地不一。如果头两年不盈利,那么就从第三年开始免税)。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有产量就有各种收入,这不仅仅是面子问题。各地政府都是积极支持当地钢铁企业做大的,至于是不是作“强”,倒是很难有个界定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