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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楼市10大调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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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9-8 15:42: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预测一: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启动市长约谈制
  在新政执行过程中,中央政府多次表示,当前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关键在于各级地方政府认识到位,行动坚决,切实承担起稳定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责任。因此,为确保中央宏观调控的政令畅通,中央政府极有可能对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不力、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控制的城市,采取非常手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必要时,将启动市长约谈制。

    预测二:引导正常消费入市,尽最大努力消除民众观望情绪
  从目前一些城市的信息系统数据和调研情况来看,当前的市场观望气氛越来越浓,如果观望期过长,部分地区市场继续走冷,将可能使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逆转,带来房屋空置量的急剧上升,甚至可能出现烂尾、销售纠纷增多等现象。因此,本着对房地产市场负责的态度,政府必须采用适度的手段,引导和消除消费群体的观望心态。

    预测三:切实解决中低收入者居住困难问题
  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一直是政府所着力强调的。
  据新地产分析,下一步建设部恐怕会出台如下四大措施,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1、在布置重点城市对居民住房需求状况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场供应与需求关系的分析,充分认识本地供求结构性矛盾,提高调整供应结构的主动性。2、指导、督促各地尽快公布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计划。3、强化规划调控作用。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供应不足、房价涨幅较快的城市,督促其落实关于将控制销售价位、套型面积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4、针对当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紧调查研究,尽快提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措施。

    预测四:严格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中介企业的资质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
  据新地产判断,严格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很有可能成为下一步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据了解,建设部已经准备会同国土资源部,研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取得土地的前置条件,并及时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同时,针对房地产中介市场,制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修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

    预测五:开展房地产市场“严打”,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由于规范市场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工作之一,对于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政府将加大打击力度。
  因此,接下来政府将强调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规划》中的相关工作目标及任务,指导、督促各地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虽过去亦多有提及,但力度显然将进一步加大。其重点是,查处虚构购房合同,囤积房源,发布虚假广告,恶意哄抬房价以及违反规划及控制性要求的行为。

    预测六: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系统的监测作用
  信息化建设,已经越来越成为政府了解和管理市场的重要手段,对房地产行业来说,也不会例外。
  据新地产了解,对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而言,下一步进行的信息化工作,将包括以下内容:1、抓紧研究商品房价格分析评价方法。配合国家统计局,对现行开发统计快报中房价等指标进行适当修正,增强指标的科学性和统计数据的时效性。2、加强全国现有40个城市房地产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和整合效果,研究完善数据分析和发布机制,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3、抓紧制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尽快实现建设部与40个城市市场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预测七: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理整顿
  土地供应及利用,是影响房地产产品供应的最主要因素,政府对此绝不会不加理会。据消息人士对新地产透露,建设部已经做好准备,将配合国土资源部,查处和防范违法违规占有土地以及囤积土地等行为、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整顿。

    预测八:重新研究建立土地供应方式转轨中的收益调节措施
  建设部将与财政部等部门配合,深入研究土地供应方式转轨中的收益调节措施,以抑制囤积土地、炒买炒卖土地行为的发生。
  国土资源部经济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室孟祥舟在8月11日对新地产表示,所谓“土地供应方式转轨”,是指逐步减少和严格规范以划拨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积极推进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资产)。除了经营性土地(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四大类)按照国土资源部2002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外,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竞争性工业用地也要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预测九:建立土地收益基金制度
  建设部还将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研究建立土地收益基金制度,以从体制、机制上制约地方政府急功近利、以地取财的倾向。
  土地基金制度,就是将土地出让收入收益等资金通过基金管理模式,有效分离政府土地管理职能与政府土地经营行为,明确当届政府在土地出让金中可使用的比例,使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的使用和投资具有长久性和有效性。也就是说政府再不能完全支配和处置土地出让的全部收入,这样就能有效遏制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
  设立土地基金最主要的意义在于利用基金的良好管理模式,归集不同时期的、零散的土地收益或其他资金,用于土地整理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使过去土地收益及投资开发的短期性、分散性及无目标性改变为可持续的、资金集中的和有明确长远目标的基金使用和投资模式。

    预测十:强力推行节能型建筑
  在加强对市场的调控、规范和管理的同时,政府亦将在建筑节能方面加强管理。
  对未来的房屋建设,政府将要求在深入分析资源环境可承受条件和合理居住需要的基础上,就新建住宅主力套型、住宅性能和质量(适用性、环保性、经济性、安全性和耐久性)、住宅建设的“四节一环保” (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国内住宅建筑用钢量已占全国用钢总量的20%,住宅水泥消耗量占全国总消耗量的17.6 %;如果综合考虑住宅使用中的耗能和建材耗能,则住宅总能耗已占全国能耗的37%;尽管我国2/3的城市缺水,但住宅建筑耗水量还是占到了全国耗水总量的32%。在建筑用地方面,1998年全国人均建筑用地为52.9平方米,到了2002年即上升为82.3平方米,短短五年间,增幅高达50%。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住宅建设面临着建筑使用过程的能耗过高、环境负荷过高、工业化程度过低、综合性能较低 、对住宅节能普遍认识不足等5大挑战。
※ ※ ※ 本文纯属【三水】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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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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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5-9-9 09:45:35 |只看该作者

美好的愿望

只是预测么?希望早日落实,则天下寒士俱欢颜。
※ ※ ※ 本文纯属【浮绿水】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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