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商务会员钢材特钢不锈炉料铁矿废钢煤焦铁合金有色新能源化工水泥财经指数人才会展钢厂海外研究统计数据期货论坛搜索导航短信En
当前位置:钢之家 > 钢铁论坛
   
搜索
显示模式:
查看: 12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私企公积金缴存率不足20% 被指再造所有制不公

[复制链接]

136

主题

40

回帖

2379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楼主
发表于 2014-2-15 15:13:36 |只看该作者

【转贴】私企公积金缴存率不足20% 被指再造所有制不公

随着又一次被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的重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的草案稿(下称“草案稿”)在马年伊始再次“爽约”。截至2014年2月,“草案稿”尚未上报至国务院法制办。

住房公积金修法已经连续两年推迟。2012年、2013年两年,住建部均提出在当年度内完成“草案稿”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不过,受制于强制缴存、扩大缴存面、用途监管等方面的利益纠葛,致使住房公积金“修法”连续两年未能如期完成。

住建部内部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约为全国城镇职工的78%,但缴存覆盖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约为20%,这意味着近80%的民营企业职工未有住房公积金覆盖。因“所有制”身份不同而导致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差距”,正在形成一种新的因“所有制”而造就的“不公平”。

再度延迟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针对《条例》修改提出的要求是,“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尽快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的有关工作,今年还要继续做,仍然是重点工作。”2月13日,一位不愿具名的住建部官员向《中国经营报(微博)》记者证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修订工作,已被列入住建部2014年重点开展的工作之一。

这已经是《条例》连续第三年被列入住建部当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范围。2011年年底,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明确提出,要求在2012年6月前,完成条例修订的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是这一工作在2012年6月时,并未如期完成。于是,在2012年年底,住建部再次明确提出,2013年要完成《条例》修订草案稿,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但是,截至2014年2月,住建部并未将《条例》修订的草案稿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相比于2012年、2013年两年提出明确的时间结点,在部署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主要工作时,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针对《条例》修改提出的要求是,“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尽快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北京、天津、山西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人士均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们都表示,2012年、2013年住建部都以不同形式就《条例》的修订工作,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多次征求意见,并召开了多次研讨会,但均未有最终定论。

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颁布,一直是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2010年,由于部分地方政府提出在保障房建设资金领域,引入住房公积金结余作为中长期建设贷款的支持,住房公积金修法随之提上议事日程。

目前,具体修订工作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牵头,住房保障司、房地产监管司、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协同进行。

“扩面”争议

“对于‘扩面’的思路,不同地方政府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国有经济成分占比较高的省份,对于‘扩面’没有太大的抵触,但是,对于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地区,就比较担心通过立法强制扩面之后,可能会加大企业特别是民私营中小型企业的劳动保障负担。”

据了解,修订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多个方面,除国务院已经批准试点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外,还包括“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强制缴存”“完善提取制度”等方面的探讨,但是,除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争议较少外,在其他领域中央部委之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争议颇多。

2013年12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多位与会人士告诉记者,在部署《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时,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强调了两个方面的重点,一是扩大缴存范围、二是完善提取制度,并要求尽快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然而,“扩面”的争议却自始至终贯穿于《条例》的修订过程当中。所谓“扩面”,即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由于在设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之初,仅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确定为强制缴存,“一金”(住房公积金)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商定缴存,不属于强制缴存范畴。

在接受全国人大关于住房保障专题询问时,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作为房改之后城镇职工购买各类住房的保障条件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一直存在覆盖不够完全的问题,作为住房公积金的主管部门之一,住建部已经把包括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覆盖面在内的多个方向,作为未来住房公积金改革的主要方向。

“但是,对于‘扩面’的思路,不同地方政府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国有经济成分占比较高的省份,对于‘扩面’没有太大的抵触,而对于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地区,就比较担心通过立法强制扩面之后,可能会加大企业特别是民私营中小型企业的劳动保障负担。”一位曾参与住房公积金修法的专家告诉记者。

所有制不公

“结合公积金条例的修订,需要对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作出更加刚性的规定。”

“1999年出台的《条例》,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主要是确保公积金的安全性而设立的,但现在,社会环境的变化,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公平性问题,也有了强烈的诉求,在这样一部规章中,如何既体现公平性,又不出现简单‘一刀切’的问题,目前难度较大。”前述参与修订工作的专家表示。

但是,因所有制所产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公”现象,也有日趋扩大的倾向。住建部内部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已经覆盖了约78%的城镇职工。但是,在对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调查中,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足20%,这意味着约80%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未享有住房公积金保障。

《人民日报》刊发文章称,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差距较大。国有企业、垄断行业的缴存水平远高于民营企业和非垄断行业,《人民日报》的文章强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也是社会保障公平性的一种体现。

对此,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全国人大专题询问时表示,“结合公积金条例的修订,需要对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作出更加刚性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在《条例》的修订过程中,也涉及了不同行业、所有制之间缴存公平性的问题。不过,上述参与修订的专家告诉记者,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存方式等,“一般由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设定”,作为部门规章的《条例》,是否划定、如何划定统一的缴存比例,均有较大争议,目前尚无定案。”而这也是修法争议的焦点所在。
※ ※ ※ 本文纯属【可可】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关于钢之家|联系方式 |服务项目|服务报价|技术服务|在线订购|企业短信|会员注册 | 网站动态|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与建议|在线客服|我要纠错 |==

您希望联系哪位客服?(单击选择)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