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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洪振快的个人空间
众所周知,“德先生”和“赛先生”是五四运动树起的两面大旗,也是自五四以来深入人心的两个口号。人们深信,只要实现这两个口号,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在前进道路上出现挫折,皆因背离了这两个口号。
然而,历史实践的结果远比口号复杂。以“德先生”来说,当陈独秀在1919年1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六卷一号上提出“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的时候,受各种历史条件的限制,他实际上还无法预料世界各国实践“德先生”过程中出现的复杂情况,“德先生”其实也没有他说的可以救治“一切的黑暗”的魔力。
有人做过统计,到陈独秀发表上述见解的第二年即1920年为止,世界上大约有30个国家实现了“德先生”。但是,到1942年止,由于威权主义的复辟和法西斯主义的兴起,这个数字降到了大约12个。之后,在1943—1962年间,受“二战”反法西斯胜利的影响,“德先生”在51个国家、地区得以实现,但其中有29个很快夭折。到1973年,世界上总共有40个以选举实现“德先生”的政权。从1974年起又大幅上升。
在世界范围内,“德先生”几起几落,总体上呈波浪式前进。历史实践比陈独秀在1919年的判断要复杂得多。这种历史的复杂性,尤其体现在一些国家在实现了“德先生”之后又出现倒退的现象上。其中最经典的例子,是1919年成立的魏玛共和国到1933年演变成了纳粹德国,纳粹党是在1932年的两次议会选举中取得成功的,希特勒也是按照魏玛宪法提供的机制合法地成为德国总理的。
按著名政治经济学家熊彼特在1942年出版的一本书中的观点,“德先生”作为一种制度,其特征是通过定期的自由选举产生政策制定者。“德先生”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国家权力归属问题,实现主权在民的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通过民众的选举。但选举只是体现政治参与。对于“德先生”来说,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是竞争,即各种政治力量为获取权力而进行竞争。
在历史上,有过参与程度低而竞争程度高,比起参与程度高而竞争程度低更符合“德先生”要求的现象。比如英国,13世纪就出现了议会,1688年的“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已经可以算是民主政体,但其政治参与程度有一个长久的发展过程。
直到18世纪中叶,英国拥有选举权的选民仍只占居民总数的4%。1832年进行了选举改革,使全国选民人数大约增加了50%,但比例仍然太低。1884年的改革使选民人数增加到67%,但仍有40%的成年男子和所有妇女未获得选举权。1918年的改革使80%的成年男子享有了选举权,妇女第一次得到选举权。1928年改革使所有成年人不论男女都享有了选举权。1948年实现了一人一票制。1970年,将选举年龄降低到18岁,普选制最终确立。
美国在1787年立宪后已可以算是民主政体,但选举权也有一个扩大过程。美国妇女在1920年8月26日才获得选举权,而黑人直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才逐渐争取到选举权。
通过各国历史比较,人们发现一个现象,即“德先生”实现得比较好的国家,通常是先有宪政,法治比较给力。要想“德先生”运转良好,必须先进行宪政、法治建设。世界各国在实现“德先生”过程中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似乎可以验证这一结论的正确性。
也有人提出,“德先生”的实现,有赖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中产阶级的形成和发展,这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到底经济水平、中产阶级要发展到什么程度“德先生”才能实现,则还没有人能够给出有说服力的答案。
总而言之,“德先生”本身就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谜题,它绝不像陈独秀在1919年所说的可以救治“一切的黑暗”那样简单。历史实践远比口号复杂,这应该是陈独秀当时没有想到的。(15)
(《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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