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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浅蓝 于 2016-11-24 08:00 编辑
11月23日下午,山西焦煤集团与河钢、首钢、鞍钢、宝钢、马钢、华菱钢六大钢铁集团在京签订了2017年炼焦煤中长期合同。这是继前期神华、中煤能源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动力煤中长期合同后又一领域的重大突破。七家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发言中表示,近期,钢铁煤炭出现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但目前的供需基本面并不支持钢铁煤炭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此次合同的签订,表明了签订各方对市场走势的理性判断,表明企业更加注重中长期战略性利益。各企业通过沟通和协商,可以实现互利共赢。
连维良还介绍了此次合同的定价方式,即“基准价+级差”的灵活定价方式,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数量大、运距远、还款快的客户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他说:“基准价比较充分地反映了煤矿的生产成本和用户的承受能力,兼顾了双方利益诉求,可以有效减少分歧矛盾,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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