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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合金管办〔2023〕8号)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备案单号。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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