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2025年,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大力建设充电设施,健全智能交通系统。并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按照需求牵引、政策引导、因地制宜、联动融合的原则,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标准法规完善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