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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强:外籍船舶废钢已超10万吨,建议放松修船废钢的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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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8 08:41: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船集团董事长董强建议,将修船废钢的海关监管由“一般贸易”改为“修船除外”。即外籍船舶修理产生的废钢等固体废物不是进口洋垃圾,不应按照 “一般贸易”监管。
  董强说,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修船国家,占世界市场份额的40%,年创汇30亿美元,提供直接就业岗位5万个。保护和发展修船业对当前落实落细“六稳”工作,特别是稳就业稳增长稳外贸具有非常实际的作用。
  2018年12月25日,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68号公告,对外籍船舶修理拆除的废钢等固体废物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董强表示,从2019年7月1日执行68号公告到现在,国内修船企业普遍积压了大量修理外籍船舶拆除的废钢等固体废物。截至目前总量已超过10万吨,而且还在继续增加。这个问题已使中国修船企业的持续生产经营面临困难。
  为了进一步推动从根本上解决修船企业修理外籍船舶产生的废钢等固体废物处置问题,董强建议,修船废钢的海关监管由“一般贸易”改为“修船除外”。即外籍船舶修理产生的废钢等固体废物不是进口洋垃圾,不应按照 “一般贸易”监管。上述废钢等固体废物的处理,应该实行“修船除外”,以解修船企业外籍船舶修理产生的废钢等固体废物处理的燃眉之急。长远来看,有序调整废钢监管法规,解决修船行业难题。
※ ※ ※ 本文纯属【冷枫】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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