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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普尔日前发布的《中国100大企业:经济推动下的盈利增长》报告指出,投资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存在五大结构性风险。
首先是监管透明度不足,表现为监管规定时有改变且事先往往没有预警,且房地产发展商在与当地政府的交涉过程中可能出现对监管规定的不同演绎。
其次是资本流动受到限制,外汇、税务、财务、银行结算等金融体系尚不完善,限制了外资公司现金管理的有效运作及利润汇返本国。
第三是住房的二级市场流通性低,投资者购买的物业不容易转售变现,即使转售也需很长的时间和高昂的费用。
第四是贪污及其他非法行为提高了投资者的中间费用,与当地政府的交涉过程可能牵涉到一些合同规定以外的费用。“有些地产发展公司为了得到较优惠的待遇,可能会给当地企业赠送其公司的股份,有些公司可能以较低的价格甚至免费向当地政府提供公共设施建设”。
第五是房地产发展项目超支的风险较大,在成本超出合同规定时,参与的外资公司未必能获得赔偿。在合同发生争议时,各方一般通过磋商来解决,而不是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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