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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洛凌 发表于 2008-5-21 17:37
不是每个乞丐都有这么高的觉悟的.....虽然我相信人性本善,但我也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骗子.
我一般看到乞丐年轻的,四肢健全绝对不给 我意识到组织不好语言表达自己的感受是源于知识的匮乏,我此我补了一下课,七补八补结果发现需要研究哲学。
我试想了一下,为什么我们会对这次地震之后社会上的“善”、“爱”之“人性”以及“舍己救人”、“先人后己”、“奋不顾身”等高尚品德而感动?既然感动就说明这些现象的“非常态”以及不容易做到,所以才能够感动。既然是“非常态”或者不容易做到,就说明不是顺应“人性”的。这样一推断,问题就来了,难道“人性非善”?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要搞清楚“人性”是什么。
现代社会经常提到一个词--人性,然而人性到底是什么确没有统一的答案。有一个答案无懈可击:人性是人之共同的本性。不过,这个答案等于没有回答人性是什么。中国古代曰:食色性也;古典的西方哲学强调人之本质属性和天然权力,不能说这样的解释是对还是错,只是个认识问题。
然而要真正解释人性首先要理解“物性”的概念。物性是万事万物“求自我存在”的共性,我认为这是对物质的共性的“剥了层层皮”的终极概念。因为如果“存在”是为了“不存在”,那么显然就没有“物”了,所以物的最基本的共性一定是“求我存在”。我同时认为,对“存在”的理解是人类意识的极限,一切意识的基础就是对“存在”的认可的基础上。为什么会有“存在”是不能被证明和回答的,为什么会有“存在”这个问题就相当于问为什么会有宇宙,“宇宙”是人类认识的“存在”的极限。
扯了半天终于可以扯到“人”,人作为物的一种,必然具备物性,亦即求“求我存在”,或者“求我生存”。但是,“求我生存”显然不是人性的全部,如果是的人就不是人了,而是“物”了,为活着而活着不是被人耻笑是有道理的。人区别于物在于人有“能动”,所谓能动是指人天然的追求特定目标的创造性精神。那么既然人具备“能动”的存在就决定了人要追求精神以实现“能动”的存在。所以“求我存在”不是人性的全部,而且随着人类进步,“求我存在”占人性的比例越来越小。全面的人性是对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对物质的需要是为了“求我存在”,对精神的需要是为了实现“能动的存在”。简言之,人性是人类对物质和精神的协调追求,以实现人类“肉体和能动”的存在,亦即“求我幸福”。
这样的人性被定义为“自在人性”,它无所谓善恶,这是大自然的法则。亦即“人之初性本善“是错误的。但是,没完,由于人类是群居之人,也就是经常讲的“人是社会的人”。“人为什么是社会的人”这个问题可以回答,因为一个人活不了。但是人性是“求我幸福”,人人聚在一起既是为实现“求我幸福”,同时又会产生种种矛盾。在处理这个矛盾的过程中,“求我幸福”这种“自在人性”表现为了不同的形式,于是“自在人性”上升到了“自为人性”,亦即我们所说的“人格”、“品德”。“自在人性”既可以表现为自私自利的“自为人性”也可以表现为舍己为人的“自为人性”。人聚以社会,既是为了实现“自我幸福”的“自在人性”,同时又必须具备“舍己为人、先人后己”的“自为人性”以更好的实现“自在人性”。
所以,“自在人性”是真正的人性,是没有善恶的,人类只是为了实现“自我幸福”,是大自然法则。而“自为人性”具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倾向,一种善、一种恶,而只有善,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个体的“自我幸福”。“恶”也是为了实现“自我幸福”,而且是一条捷径,但人人“恶”,“自我幸福”是空谈;正因为如此,人类发现只有保持对个体的克制实现集体的“自我幸福”才能更好的实现个体的“自我幸福”。所以否认个体的“自我幸福”的实现是虚伪的,因为个体的“自我幸福”是人之自然的“自在人性”,否则人类就不存在了;但是由此推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则是荒唐的,因为“人不为己”是人的“自为人性”的一种,这种推论并引起的批判是混淆了人之“自在人性”和“自为人性”的概念。
结论,人性无善恶,“善恶”层面上的“人性”严格意义上讲是人性的外在表现形式,而非“人性”本身,是道德范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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