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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调协调发展---意味着---减缓片面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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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奇霉素
时间:
2005-3-24 00:46
标题:
强调协调发展---意味着---减缓片面城镇化进程
在12月5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有关“城镇化进程”的阐述,被“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机制”所代替。有长期研究小城镇发展的专家认为,这是中央发出的一个“减缓片面城镇化进程、更强调协调发展”的信号。
大城市化还是贫民城市化
自1995年小城镇改革开始,到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推进城镇化战略设想以来,“加快城镇化进程”成为地方在解决三农问题时提及最多的举措。数年间各地“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速,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发展改革中心的统计材料来看,事实上这种“城镇化建设”被理解为了“城镇建设”,多表现为各地政府新一轮的“圈地运动”以及“城市建设”,甚至在一些地方,“城市建设”被理解为“城市形象工程建设”。
国务院体改办小城镇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认为,所谓城镇化,主要解决的不是城市建设水平和质量提高的问题,而首先是就业、环境、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上述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
“城镇化的进程显然是我们所希望的,但这种进化究竟是向大城市的城镇化进程,还是向着贫民窟的城镇化进程?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选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如是说。
根据户籍统计数字来看,从国家提出城镇化进程以来,我们的城镇人口由31%上升到了40%,有1亿多人口是处于准城镇化的范畴,但是根据人均收入的调查显示,这批成为“准城市人”的农民,年收入仍在6000元左右徘徊,这样的收入是否能够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曾经向媒体指出,当前一些舆论和地区政府片面强调小城镇发展,事实上是对国内小城镇的现状和真实情况没有把握的表现。
在他看来,尽管发展小城镇可以减少农业人口,但它不是成熟的城市,是处在农村和城市之间的过渡形式,难以完全发挥城市的重要功能,所以不可能充当解决三农问题的法宝。真正的城市化应分为3个层次,小城镇、中心城市和超级大城市,并且这3个层次应该是相互配合的有机整体。
有专家指出,真正的城镇化,显然不能只做简单的城镇基建,不能仅仅研究如何解决让失地农民在城市得到定居的问题。城镇化的进程首先需要解决的必定是就业问题。这个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是判断我们是否已经达到了可以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时机的标准。
这位专家据此做了一个简单的演示:假设2010年完成50%的城镇化,就将会有3.5亿人口甚至更多的人进城,哪怕解决其中1/3的人完成就业,这个数字也在一亿人以上。“这是一个最起码的数据,这决定了我们的城镇化,究竟是向着大城市化发展,还是向着贫民窟城市的发展。”
土地和粮食问题
在“城镇化进程”不断被要求提速的今天,除了城镇化以后的城镇究竟将往何处去、进城农民究竟该如何生存的问题以外,还有粮食问题专家的忧虑。“现在3.5亿人口,随着人口的增长,50%的人口要进入城镇,按人均现有的城镇居住面积,人均100平米,就需要5000万亩的耕地需要占有。这对我们粮食安全将是一个非常大的冲击。”
针对这个问题,国务院体改办小城镇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曾经在他所撰写的一份报告当中提出过不同看法,他认为耕地流失的问题,其实可以由人均农村建设用地和城镇占用地的落差来解决。
农村人均占有建设用地为360平米,而人均城镇占用地为100平米,如果把人口增长数字算上,假设转移3.5亿人口进入城市,农村净增长是2亿人口,这样,在解决城镇占用地的时候,同时把农村的建设用地出让,可能还会增加将近3000万亩的耕地。
同时李铁表示,这样做首要的前提条件是耕地不被滥用。但事实上,当前“城镇化进程”中,最为严重的一个现象就是滥占耕地。
而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农村土地不能使用等价交换的原则来进入城市的土地一级市场,直接参与开发。当地政府期望获取短期利益,满足政绩以及地方财政需求,利用现行制度低价甚至无偿地从农民手里征地。
有专家表示,“过去农村改革从承包制,从乡镇企业,从户籍制度的改革都取得了突破,下一段时期,城镇化突破的重点,农村改革突破的重点也是土地制度问题。”应该把土地作为城镇化重要的资金积累来源,作为农民进城生存的有利保障。
专家认为,目前的状况下,暂缓片面的城镇化,是给予各地方政府时间来解决现有的瓶颈的最好时机,而且符合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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