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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罗冰生对中印铁矿石贸易四点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木末    时间: 2006-4-14 09:18
标题: 【分享】罗冰生对中印铁矿石贸易四点意见
昨日,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印度矿业联盟(fimi)联合主办的中印铁矿石峰会在青岛召开,由于正值06年度铁矿石价格谈判期间,因此本次会议颇受关注,吸引了众多中印企业参加,据不完全统计本次会议报名人数超过300人,但实际到场人数超过500人。印度mmtc,kmmi,mspl,nmdc等铁矿石供应商都到场参加,中国钢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罗冰生在正式会议首先作了报告。

罗冰生秘书长在报告中认为:2006年全球铁矿石海运贸易的供需关系将会发生明显变化。首先从需求方面看,2006 年中国进口铁矿石的增量和增幅将明显低于2005 年,中国进口铁矿石需求减弱将造成全球海运贸易供需关系紧张的动力大大减退,势必带来全球供需关系的转化。其次,供应方面看,近几年来在国际铁矿石价格不断上涨,特别是2005 年度涨幅达71.5%的情况下,高额的盈利驱动社会资金大量流向铁矿石产业,投资的大幅增加,产能的迅速扩大,成为使全球铁矿石海运贸易供需关系紧张转向缓和,并可能出现供大于求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目前,bhp、哈默斯利、cvrd 三大矿山公司均大幅度增加对新增产能的投资,未来三年每年增加的铁矿石商品资源量在6000 万吨以上。

罗冰生认为中印双方企业应按照以下原则规范中印铁矿石贸易行为:
一、是中印双方铁矿石贸易应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应当以长期合同作为主要的贸易方式;
二、是印方供矿企业、中方钢铁企业要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实现双赢,防止中间环节的炒作;
三、是按照国际惯例,实行长期合同和全球统一的公开价是中印铁矿石贸易双方共同的努力目标,双方应共同努力向此目标迈进;
四、是中间商在矿山企业、钢铁企业之间应发挥代理商的纽带作用。从现状出发,可先采用矿山企业、钢铁企业、中间商三方签定长期合同的办法规范行为,再逐步向代理方式过渡。
作者: xiaoguang    时间: 2006-4-18 12:28
引用:
木末 发表于 2006-4-14 09:18
昨日,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印度矿业联盟(fimi)联合主办的中印铁矿石峰会在青岛召开,由于正值06年度铁矿石价格谈判期间,因此本次会议颇受关注,吸引了众多中印企业参加,据不完全统计本次会议报名人数超过300人,但...

应该是供应商、用户和贸易商以及相关机构共同规范行为!
作者: 柳树    时间: 2006-4-18 13:37
先顶,再漫漫体会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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