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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两个根本误区 [打印本页]

作者: 三水    时间: 2006-3-16 14:52
标题: 【转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两个根本误区
住房制度改革,已经引起各界人士高度关切。但是迄今为止看到的文章,都没有切中要害。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从一开始设计酝酿就在娘胎里带来两个根本误区。

一是房改的目标“让所有人都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这在发达国家都没有办法实现的目标,居然成了我国房改10年的终极目标。实际上,包括美国、日本、欧洲以及台湾、南韩等国家和地区,都是买房和租赁两条腿走路,即使买得起房屋的由于工作经常从一个城市向另一个城市转移,也以租赁为主。刚刚参加工作,手头没有多少积累,也不想当“啃老族”,当然也是先用租赁来解决住房问题。等有了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再用按揭购房。

二是70年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再把这笔费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而地方政府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就哄抬地价,美其名曰“经营城市”。加上国家有关部门三天两头的开展“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园林城市”评比,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入大搞形象工程,种树种草,铺路架桥。城市发展了,美化了,房价上去了。但是这些都是来自购房者的血汗钱。

地方政府一次性收取70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是本届政府透支了以后十几届政府的合法收入,为本届政府脸上贴金。土地卖完了,今后几届政府要搞建设怎么办?

现在土地成本已经占了房价的一半以上。如果把“70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改为由购房者买房之后逐年付相应的土地税,那么房价马上可以下跌到老百姓满意的水平。矛盾也就不那么突出。

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实际上是个大笑话。现在开发的经济适用房,买不起人的照样买不起。结果变相成为拆迁安置房,以及有些城市公务员的福利房。与其大造经济适用房,还不如多建不同档次的租赁房,包括引进急需人才的“人才公寓”、安置民工的“民工宿舍”,以及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的“青年公寓”等。
作者: 柳树    时间: 2006-3-16 15:24
讲到房子,咋这么的累呢?
作者: 岚裳~~~    时间: 2006-3-16 16:26
中国人的情节--有房才有家阿
房子、房子、尤其是上海的房子,想说爱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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