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就职于一家私营企业,已经是公司的中层干部,月薪也到了3万元,但是他每个月缴纳的社保费用却不到430元。他的研究生同学小周,在浙江做公务员,每个月将近1万元的工资,但要缴纳社保近700元。
为何会这样?原来,社保费用缴纳系数全国基本一致,如果出现偏差就主要是在缴纳基数上。小张虽然月薪达到3万元,但缴纳基数却不是3万元。这与中国社保费用征收体制有关。在中国,有的地方是由社保机构来征收,有的地方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社保机构因为不掌握企业等经营信息,监管力度就不够,容易产生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或者少缴社保费的现象。这就产生了工资高、社保费反而交得少的现象。
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对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社保费用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利在长远;但也引发了企业负担增加等担忧。具体情况是这样吗?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二元体制难保足额征收
社保费用征收的二元体制早在1999年的时候就确立。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2011年,中国正式实施《社会保险法》,其中没有明确规定社保费的统一征收机构,只提出“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这样就导致有的省份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征收,比如广东省;有的则由社保机构征收,比如北京、天津。总体看,社保机构征收社保费是主流。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24个省区市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参与了社保费征收,征收额占全国社保费总收入的43.3%,不到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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