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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态环境部:今年“2+26”城市取暖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 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打印本页]

作者: 白桦    时间: 2018-9-28 14:12
标题: 生态环境部:今年“2+26”城市取暖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 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各地在优先保障 2017 年已经开工的居民“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根据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坚持先立后破,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作者: 蓝想    时间: 2018-9-28 15:22
气源电源很关键
作者: 浅蓝    时间: 2018-9-29 14:20
因地制宜,人性化。
作者: 船长    时间: 2018-10-1 09:51
政策有放松啊
作者: 兰陵王    时间: 2018-10-1 16:34
        引用:
作者: 船长 发表于 2018-10-1 09:51
政策有放松啊

要切合实际,不是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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