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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再融资债?
过去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地方政府由于历史债务太多,形成了巨大的债务压力,政府债务的偿还来源是税收和卖地的收入,当财税收入下降,土地更是拍不出去时,利息也付不出了,所以就要“化债”。不过,化债这件事太重要了,以至于为了化债而发债,所以另给了一个新名字——再融资债。
再融资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偿还到期的债券本金而发行的债券,也可以用于化解部分隐性债务,期限应与偿还或置换的原有债务期限相匹配,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专项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的专项债券本金;
二是一般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本金或者置换部分隐性债务。
前面说过,专项债是需要发改委审批的,但发改委审批有个BUG,它只能控制增量,管不了存量,而债务是动态的,到期了就需要还,一还存量就减少了。
再融资债是专门为了还旧债而借(发行)的新债,这就涉及到存量债务规模的管理,只控制增量是不够的。
所以再融资债就分为两种,一般再融资债和特殊再融资债,一般再融资债是为了归还到期的一般地方债,存量不发生变化。特殊再融资债是为了归还(含)隐性债务(包括城投债、财政拖欠的企业款项等),很明显,特殊再融资债的债务存量是要增加的。那么,只控制新增额度就不行了,还要让特殊再融资债在存量限额空间内进行,如果这个限额用完,对不起,你就要压降,这就是之前很多省份搞“砸锅卖铁办”的原因,不惜卖资产去压存量债务,否则就没法发特殊再融资债,就没法化债。这么做当然是有道理的。2015年,第一轮化债,地方政府报多少,给化多少,这就不公平了,不但是“爱哭的孩子有奶喝”,而且是“闯祸的孩子有糖吃”。但惩罚不是目的,发展经济还是要靠地方政府,化债也是释放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必要条件,所以,带头将特殊再融资债的债务限额空间打开,就成了这一轮化债的关键,也成为财政政策的关键。
政府债务不是洪水猛兽,现代各个国家的政府债务都是刚性的,它的另一面是民生和经济发展。举个极端的例子,早在2021年,上海、北京等就宣布了隐债清零,但今年中央又给了这几个地区限额空间,说明这几年又有了,连这些最发达的地区都无法保证不新增新的隐性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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