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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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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09:28:55 |只看该作者
2018版产能置换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www.steelhome.com/detailspage.php?nid=3105445&ntype=n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实施减量置换。各地区钢铁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的项目可实施等量置换,退出转炉时须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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