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商务会员钢材特钢不锈炉料铁矿废钢煤焦铁合金有色新能源化工水泥财经指数人才会展钢厂海外研究统计数据期货论坛搜索导航短信En
当前位置:钢之家 > 钢铁论坛
   
搜索
显示模式:
查看: 3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

[复制链接]

331

主题

20

回帖

511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2-8 19:56: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公布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根据安排,2010年春节、国庆节均放假7天,7个节假日共放假29天。以下为通知全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 ※ ※ 本文纯属【惟有暗香来】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快速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关于钢之家|联系方式 |服务项目|服务报价|技术服务|在线订购|企业短信|会员注册 | 网站动态|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与建议|在线客服|我要纠错 |==

您希望联系哪位客服?(单击选择)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