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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电视塔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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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6:14: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建设单位: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广州新电视塔工程施工总承包
4.建设地点:中国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艺苑路
5.项目建设规模:广州新电视塔总高610米,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8.4万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概算约16亿元。
6.招标工程概况:
6.1 广州新电视塔结构由一个钢结构外筒,一个椭圆形混凝土核心筒组成,包括连接这两者的组合楼面和塔体顶部的钢结构桅杆天线,塔身高454米,上部天线高156米。组合楼面沿整个塔体高度按功能层分组,共约37个楼层。
6.2 基础形式采取人工挖孔桩(最大直径为4米)及钻孔桩;地下室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两层,-10.00米标高层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是设备用房及发展用房;-5.00标高层面积约3万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库兼作电视塔入口平台;±0.00层面积约3万平方米,功能为展览馆;+6.80米标高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架空平台层,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功能层楼板为压型钢板与钢筋混凝土的组合楼板结构;核心筒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椭圆平面尺寸为17米×14米。
6.3 钢结构形式及用钢量:
6.3.1 钢结构外筒: 24根钢管混凝土立柱为圆锥形柱,柱截面由底部(+6.80)的钢管直径2米连续渐变至顶部(+454.00)的1.2米,钢管壁厚度为50毫米、40毫米和30毫米,柱内填充c60混凝土;环梁共46组钢管,截面尺寸为φ700和φ800,钢管壁厚度为30毫米和25毫米;斜撑截面尺寸为φ700、φ800和φ850,钢管壁厚度为40毫米和30毫米。
6.3.2 楼层及水平支撑:主梁采用h型钢截面,跨度介于10米~32米,高度介于0.6米~1.5米之间;次梁采用h型钢截面,间距约3米,高度约为0.35米;采用压型钢板兼作楼板混凝土模板。在钢结构外筒和核心筒之间设置了三层钢结构水平支撑。
6.3.3 桅杆天线和转换桁架:桅杆下部采用格构式钢结构,上部采用全钢板焊接;平面形状为方形,桁架与外筒钢管柱的连接形式为铰接。
6.3.4 总用钢量约为4万吨。
6.3.5 以上技术参数以设计文件为准。
7.施工工期:建设工期44个月,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
7.1 开工时间:2006年5月1日;
7.2 完成±0.00层板施工:2006年11月30日;
7.3 完成459.20米钢结构外筒:2008年12月31日;
7.4 完成顶部天线桅杆安装:2009年6月30日;
7.5 竣工验收,投入试运行:2009年12月31日。
8.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施工和工作:
8.1 基础工程。所有桩基础工程,含基坑内支撑拆除工程,不含基坑支护、基坑的土方开挖和外运;
8.2 土建工程。包括土方回填、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结构、砖砌筑、防水工程、人防工程,除二次装修外的装饰装修工程等;
8.3 地下室机电预埋工程。±0.00层以及±0.00层以下所有机电系统的线管线槽、埋件的预埋工程;
8.4 钢结构工程。包括主体钢结构(钢管柱、钢管梁、h型和箱型钢梁、桁架、压型钢板等)吊装、安装和现场焊接工程,以及钢结构预埋件施工;
8.5 施工总承包管理。即对招标人直接发包或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招标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招标人直接发包或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b区基坑支护和土方工程、钢材供应及钢结构加工制作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通风与空调、防雷工程、消防工程等)、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和外立面装饰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安装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外水工程、外电工程、厨房设备安装工程、发电机安装及环保处理工程、擦窗机工程、白蚁防治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标志标识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室外园林绿化工程、广播电视发射工艺项目、游乐设施安装工程、旋转餐厅的机械安装工程等;
8.6 其他零星工程。
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0.报名时间: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6日9:00~11:30时、14:00~16:00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间: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6日9:00~11:30时、14:00~16:00时。
11.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窗口)
建设单位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34303351 传真:(020)34303215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10183 传真:(020)83324080
12.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2.1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2.2 允许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两个或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2.3 如投标人需将以下的一项或多项工程进行分包,则选定的分包合作伙伴需具备以下相应的专业承包条件:
12.3.1 基础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2.3.2 粗装修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2.3.3 地下室机电预埋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2.4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指定一家为主办单位,中标后对履约负总责。
12.5 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的营业执照。
12.6 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各分包合作单位)需在广州市建委办理了年度备案,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委颁发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投标申请人在正式提交投标文件前需办理好以上手续。
12.7 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各分包合作单位)必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8 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完成一个以上(含一个)结构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高层建筑物或结构高度300米及以上的高耸构筑物。以上业绩(业绩以主办单位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12.9 项目经理(必须由投标申请人自身或联合体主办单位的人员担任)必须具有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并已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备案。投标申请人在正式提交投标文件前需办理好以上手续。
12.10 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12.11 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程师两者中有一位主持完成(“主持完成”是指在该工程中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一个以上(含一个)以钢结构为主、结构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高层建筑物或结构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高耸构筑物。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
12.12 驻场项目指挥长必须由投标申请人自身或联合体主办单位的现任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担任(若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投标申请人自身或联合体主办单位的现任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则驻场项目指挥长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12.13 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和aaa级资信评估证书。
12.14 必须通过iso 9000系列认证。
12.15 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监理等前期工作。
12.16 投标申请人若为集团公司,其人、财、物及项目业绩以集团业绩为准,但若集团下属公司参与投标,则集团不得使用该下属公司所使用的人、财、物及业绩。
13.报名需提交资料:
13.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下载);
13.2 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13.3 投标申请公函;
13.4 投标申请报名资料目录;
13.5 能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和满足《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表》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各项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
13.6 资格预审的资料须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并在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由各投标申请人将正副本资格预审资料一起密封后在投标报名时递交。当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14.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4.1 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后择优,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小于3名且不大于8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8名,按择优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列选择不小于8名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4.2 择优排序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表》。
15.其他说明:
15.1 择优评分以各投标申请人向招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为准。
15.2 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前七天书面通知投标人。
15.3 正式投标人请按照投标邀请函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5.4 正式投标人在接到投标邀请函后以银行现金支票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凭投标保证金的回执购买招标文件。
15.5 投标人所有递交招标人的技术方案等资料的知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将不作补偿。


建设单位: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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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1-5 21:16:59 |只看该作者
希望是个好工程,我们不要豆腐渣.
这是世界性的工程,不要又给自己添黑点.在佛山的烂尾楼就是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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