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唐山市印发关于严格落实钢铁行业高炉装备错峰生产要求的函,要求钢厂必须采取高炉完全停产方式(按照钢铁企业最终限产产能的80%进行扒炉限产)实施管控和限产,不得以高炉控风减氧、短期检修等减产方式代替错峰生产限产,并不得将其减产量计入错峰生产限产量。http://news.steelhome.cn/2018/12/04/n3235889.html
近日唐山市相关部门就[font=]2018-2019年钢铁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做了汇报,相关内容为:钢铁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安排情况确定秋冬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期限为[font=]2018年[font=]10月[font=]1日至[font=]2019年[font=]3月[font=]31日[font=](共[font=]182天[font=])。将全市钢铁企业错峰生产绩效进行了等级划分,考虑到实际情况,最终全市秋冬季钢铁企业高炉错峰限产产能为[font=]1859.22万吨[font=],超过去年采暖季高炉错峰限产实际完成任务量[font=]271万吨[font=],限产比例按[font=]31.55%调控。http://news.steelhome.cn/2018/12/11/n3238744.html
12月11日,唐山市印发实施“决战20天、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管控工作方案,方案要求,2018年12月13日至31日,钢铁企业13日未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烧结机、竖炉停产至12月31日;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对停产不彻底和延迟错峰时间的高炉,相关钢铁企业要于12月13日前彻底停产到位;12月13日至17日、12月26日至31日,在保安全生产、保居民供暖的前提下,钢铁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 http://news.steelhome.cn/2018/12/12/n323910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