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商务会员钢材特钢不锈炉料铁矿废钢煤焦铁合金有色新能源化工水泥财经指数人才会展钢厂海外研究统计数据期货论坛搜索导航短信En
当前位置:钢之家 > 钢铁论坛
   
搜索
显示模式:
查看: 20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唐山市提早落实国务院煤炭资源税费改革

[复制链接]

415

主题

415

回帖

884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0 12:54: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同时,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针对煤炭、原油、天然气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则由5%提至6%。针对此,唐山市路南区地税局提早动手落实国务院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主动提早介入开滦集团进行煤炭资源税税收宣传,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确保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路南区地税局指定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煤炭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进行税源监控,着重加强对企业的纳税约谈,并上门送政策到企业,对煤炭资源税折算率进行测算调研,为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夯实基础。并多渠道掌握应税煤炭销售额,完善与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落实渠道,确保税收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 ※ ※ 本文纯属【邓亚军】个人意见,与【钢铁论坛 | 钢之家钢铁网】立场无关※ ※ ※
回复 快速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关于钢之家|联系方式 |服务项目|服务报价|技术服务|在线订购|企业短信|会员注册 | 网站动态|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与建议|在线客服|我要纠错 |==

您希望联系哪位客服?(单击选择)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