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称,新修订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近日正式发布,规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期限由5年延长至7年,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也由50%提高至60%,且适度提高并购贷款比例。
周四刊登在银监会网站的新闻稿指出,将继续鼓励商业银行推进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产能过剩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力度。
“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鼓励商业银行积极稳妥推进并购贷款业务,引导其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断优化并购贷款投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产能过剩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力度,推动有竞争优势的境内企业‘走出去’。”新闻稿指出。
新修订的指引并指出,适度调整并购贷款担保要求。此次修订将担保的强制性规定修改为原则性规定,同时删除了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要求,允许商业银行在防范并购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并购项目风险状况、并购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合理确定担保条件。
新指引并解释称,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更加符合并购交易实际情况。
近年来,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迅速,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金融机构并购贷款余额为4,136亿元人民币,2014年9月末数据较2014年年初增加了34%。相关数据显示,目前金融机构并购贷款不良率仅为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