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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贴】“十二五”钢铁节能面临五大挑战 [打印本页]

作者: huajing    时间: 2012-7-5 14:03
标题: 【转贴】“十二五”钢铁节能面临五大挑战
  节能和低碳约束性指标将继续加强。早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我国政府已经向世界庄重承诺:到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45%。单位gdp能耗、碳排放强度都已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当中。

  据华经纵横项目建议书中称,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并已将主要节能目标分解到各省市中。各地区为完成节能目标,必然会将指标再分解到各企业。而作为高耗能的钢铁行业,其承受的节能指标压力必然不会轻松。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受到空前重视。由于地方的超高速增长远远超出国家的预期目标,尽管单位gdp能耗有所降低,但能源消费总量则大大突破国家的控制目标,201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2.5亿吨标准煤左右,比2000年的14.5亿吨增加1.2倍,10年翻了1番还多。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升到很高的高度,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能源总量控制将对各地的经济增长速度产生重大影响,将比节能指标更加严厉。这也标志着政府从“十一五”单纯的能耗强度控制转变到强度和总量双控制、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想结合的考核方式。国家能源局指出,“十二五”末要将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41亿吨标准煤左右。如果最后确定数据为该数,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年均能源消费量最多增长1.8亿吨标准煤,为控制总量消费,分解指标已经初步分解落实到各省。

  某省已经出台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将国家分配给该省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地市州以及分配给各行业,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作为指导性指标,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到2890万吨标准煤作为约束性指标。这意味着,钢铁工业的总用能量控制将比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的控制力度更大。各钢铁企业要密切关注这一动向,做好本企业的“十二五”节能规划,及早掌握本企业“十二五”期间产能、生产流程、装备结构的变化可能引起的总用能量变化,尽早掌控本企业发展所需的能源量。

  节能长效机制缺乏。“十一五”期间,在采用0.1229kgce/kwh折标系数的情况下,我国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已经是世界一流水平,即使同口径比较,我国先进企业的吨钢综合能耗也已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钢铁企业一旦生产规模、工艺流程、结构和装备水平确定下来,在配备有完善节能和能源计量措施后,其吨钢综合能耗基本有一个范围,能耗指标不可能“无限制”降低,指标已经达到先进水平的企业其节能潜力是有限的。因此,国家提出的长效机制,其核心是企业的能源消耗强度指标应保持在一个合理、稳定的水平。如何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将是企业“十二五”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万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万家企业节能行动是继“十一五”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之后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范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的法人工业企业都被纳入,可以说钢铁企业或者某个单一工序的独立法人企业都将进入万家企业范畴。国家要求万家企业要做好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和开展能源审计及节能规划编制、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等十项具体要求。在新形势下,2012年的中央节能奖励资金只对进入万家企业名单的法人单位才给予奖励,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予支持,说明国家在考核这些重点企业的同时也将加大对这些企业的奖励力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被写入《“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提出要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国家发改委[2010]6号令对节能评估审查进行了细化,规定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电力消费500万千瓦时以上、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投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钢铁行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即便属于企业内部的一个技改项目,其用能量都可能超过上述门槛,都需要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如何应对政府关注的项目对地区能源消耗的影响及对地区完成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的影响,钢铁企业需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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