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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庆办离婚是另一种"成人之美" [打印本页]

作者: boto    时间: 2009-9-26 10:16
标题: 国庆办离婚是另一种"成人之美"
有报道称“十一”当天,重庆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将为市民提供服务,不过,这天只能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离婚。重庆江北区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称该区可预约登记,但只限于登记结婚,不提供预约离婚服务。



  有报道称“十一”当天,重庆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将为市民提供服务,不过,这天只能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离婚。重庆江北区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称该区可预约登记,但只限于登记结婚,不提供预约离婚服务。(9月25日《重庆晚报》)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和社会舆论都是息事宁人、劝和不劝散,成人之美,不主张拆散家庭。在世俗的眼光里,结婚是好事,离婚是坏事。在国庆大喜日子,工作人员加班办理结婚登记,图的是一个喜庆气氛,不宜让工作人员加班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笔者对此并不认同。我们应该看到,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只要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都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工作人员提醒男女双方保持冷静心态,深思熟虑,那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婚姻登记中心不必担任道德判官,在履行公共服务时厚此薄彼。只办结婚登记,不办离婚手续,显得有些不近情理。

  事实上,除了少数头脑发热,离婚又后悔的离婚者以外。对多数离婚者而言,离婚不仅不是坏事,而且是一种解脱与新的开始。离开一个不爱自己或自己不爱的人,去追求自己所爱的和爱自己的人,这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更是一种人性解放。平时大家工作都比较忙,当事双方选择国庆长假办理离婚手续,好聚好散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有的离婚官司一拖多年,好不容易等到对方同意离婚,国庆长假有时间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中心节假日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何尝不是另一种“成人之美”呢?

  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为何不能对围城中的不幸者网开一面,祝福他们国庆长假后去迎接新的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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