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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贴】多家煤企:资源税率4%以上吃紧 [打印本页]

作者: 邓亚军    时间: 2014-11-26 11:16
标题: 【转贴】多家煤企:资源税率4%以上吃紧
     国务院关于煤炭税负改革系列文件出台后,煤炭企业都忙着开会,讨论税负改革问题。记者对资源税税率问题调研了20家煤炭企业。通过成本及财务核算,煤炭企业普遍表示,如果清费到位,资源税从价税率在4%以下不会增加企业负担。如果资源税率高于4%,国家帮助煤炭脱困的政策效果不仅会被抵消,煤炭企业很可能陷入更深的经营困境当中。
    山西清理力度最大,大部分地区还在调研税费情况
    山西是这次清理收费动作最大的地区。
    山西省政府于6月19日出台了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清理收费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到目前已明显收效。从省直责任单位看:要求取消的煤炭稽查费管理l项,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省煤炭厅为其11个事业单位向五大煤矿集团收取的服务费收取标准等3项,停征草原植被恢复费、土地复垦费等2项,全部落实到位。
    12月1日起,山西省将停止征收实行7年多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要求进一步规范保留的5项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规范环境监测服务收费)和要求严格执行的13项收费项目(水土流失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车辆通行费、价格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煤炭交易服务费),该省相关责任部门均已出台了文件,执收单位均按有关政策规定作了规范。
    从山西市县两级看:需要取消、降低、规范的24项收费中,已执行到位的有19项,其他5项正在按要求进行规范和完善;要求坚决取缔自设收费项目和乱收费的问题,市县两级都已清理到位,清退了今年以来违规收取的费用。
    从山西省行业协会、学会看,有清理规范任务的7个市已全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媒体的报道,山东省今年10月曾召开全省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工作会议,明确从4个重点方面清理涉及煤炭等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确保减轻企业负担。其中,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已于今年10月底取消,矿产资源补偿费将于12月1日取消,与资源税改革启动同步。
    记者采访了解到,因需要清理的税费名目繁多且各地各区县征收的项目较为混乱,目前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正在就清费调研相关情况。
    地方财政压力大,执行最低税率可能性不大
    资源税从价计征是完善国内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举措。长期来看,资源税改革有助于理顺资源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对抑制无效需求、优化产业结构有着正面意义。
    今年9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提出要求,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煤炭资源税改革能否为企业减负,关键看各地“清费”的落实情况以及各地自主确定下来的税率高低。但是,如果在“清费”方面做的不到位,不但无法为企业减负,反而很可能加重企业负担。
    粗略测算,以兖矿集团2013年的煤炭产销为基础(境内自产煤炭销售收入221亿元),按照国家制定的税率区间2%至10%,在不考虑税收减免和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分别计算适用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产生的资源税,兖矿集团年度将缴纳资源税的区间为4.42亿元至22.10亿元,分别是2013年按从量计征方式缴纳资源税(1.79亿元)的2.5倍和12.3倍。
    清费立税后,企业的税费负担有什么变化?这是所有煤炭企业关注的。仍以兖矿为例,如果资源税从价税率为4%,那么相当于兖矿的资源税应缴纳8.84亿元,比从量计征方式缴纳的资源税增加6.21亿元。这6.21亿元基本可以与需要清理的价格调节基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7亿元相抵(2013年度该集团实际缴纳价格调节基金4.55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2.45亿元,共计7亿元)。
    据了解,大部分煤炭企业财务成本核算之后,也基本是这样的情况。
    企业经营难,建议税率在4%以下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各地的财政压力较大,执行最低限2%税率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税率制定者是否考虑了从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来确定税费负担呢?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还没有透露出这样的信息。
    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是:2012年,在经历了煤炭“黄金十年”的鼎盛发展期后,随着国内诸多新建矿井的陆续投产,煤炭产能得到集中释放,进口煤也随之大量涌入,导致当前煤炭市场出现产能严重过剩,市场供需平衡被打破,煤炭价格一路下滑,许多煤炭生产企业的经营面临困境。记者调查的20家煤炭企业当中,大部分企业反映,在停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费用的情况下,煤炭资源税从价税率在4%以下,不会对企业税费成本形成压力。如果资源税率高于4%,国家帮助煤炭脱困的政策效果不仅会被抵消,煤炭企业很可能陷入更深的经营困境当中。
    一家国有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相关人士表示,该企业发展正面临四方面困境。
    一是煤炭板块支撑企业发展的能力减弱。该企业单纯依靠煤炭产业创收创效,已经无法弥补其他产业的亏损,煤炭板块在支撑企业经济高效发展方面作用降低。这家企业的煤化工和电解铝产业处在扭亏脱困攻坚期,工作复杂,困难巨大。房地产、建设和重工市场竞争激烈,短期内难有大的飞跃。省外重点产业仍处于发展培育期,企业资金需求量大、现金流压力大。全球金融汇率市场波动频繁,企业负债风险、汇兑风险和信用风险都在增大。
    二是成本费用控制压力增加。为应对严峻经济形势,该企业采取一系列降本挖潜措施,成本费用大幅降低,下一步压缩空间将十分有限。从煤炭成本构成看,目前固定成本占75%,变动成本仅占25%。在变动成本中,多数单位的材料成本已降至10%以下,电力成本已降至5%以下,降本空间越来越小。同时,2014年压煤村庄搬迁、塌陷补偿同比有所增加;2014年全年利息支出预计也将比2013年大幅增加。
    三是煤炭价格持续下跌得不到有效遏制。由于国有大型煤企面临着业绩考核和内部稳定的多重压力,在产能超前、需求低迷背景下,价格持续下跌短时期内难以得到有效遏制,煤企亏损面的扩大给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区稳定带来较大压力。目前煤企普遍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包括控制煤炭产量、遏制价格下跌和形成有效的价格协同机制等,都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有效解决。
    四是税费负担沉重。2013年,去除贸易收入后,该企业实际综合税费负担为21.18%。这是包含了企业所属制造等税负较低业务的综合税负,如果只计算煤炭产品税费负担,约为30%。
    国家提出煤炭资源税改革,初衷是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积极的改革。煤炭生产企业呼吁,请各地政府充分考虑目前煤炭市场的形势和企业的负担,合理确定资源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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